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高检院、省院机关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检察院机关作为湖南省第一批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也正在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了突出实践特色,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高检院和省院的通知精神,市院机关决定走访在长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充分认识开展走访征求意见活动的重要意义
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是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要求,是找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既是高检院、省院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取得学习实践活动实效的有效途径。全市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把走访征求意见工作搞好。
二、开展走访征求意见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这次走访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检院、省院走访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意见有关事项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突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认真解决检察队伍在行为先进性、工作创造性、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我市检察机关建设成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实践检察工作主题的模范单位、促进我市检察机关新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这次走访活动的目标任务是:完成高检院、省院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高检院、省院机关和检察工作意见的收集工作,同时,通过走访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促使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检察机关的公信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检察干部在思想观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上有新转变、新进步、新提高;真正树立起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公道正派、维护公平”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忠诚正直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竟改革的可敬形象。
三、开展走访活动的具体安排
这次走访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走访收集意见阶段(10.27-10.31)
分组走访,市院成立由院领导带队,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走访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院领导带队,一名或几名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深入到全市各驻长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住处或办公场所进行走访收集意见,走访小组在交谈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后,应将征求意见问卷交由代表、委员填写。
第二阶段:意见整理,上报阶段(11.1-11.5)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收集后,各小组先将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对高检院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原件上报,对省院机关、市院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各小组进行综合整理,并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原件一并于11月3日前报市院政治部。
第三阶段:分析整改阶段(11.6- 11.10)
市院机关要仔细对照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检察建议和意见,认真查找我院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各处室对涉及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集中精力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院政治部,由政治部将整改情况反馈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四、走访活动要求
这次征求意见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确实使走访活动不流于形式,使之成为检察机关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种重要形式,并促进我市检察机关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