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5:《法庭控辩漫谈》为主题课现场
2014年6月19日至20日,长沙市检察院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技能培训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两反”综合指导室、案件管理处等部门分管院领导和部门干警共27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为期2天,培训课程内容丰富,涵盖了捕、诉、审、辩四个环节的刑事检察业务技能,授课老师权威、专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卢乐云亲临培训班指导授课,以《“疑罪从无”原则及其落实》为题,从“染色体追凶”一案着手,紧扣检察理论、理念、业务、实务,旁征博引,全面深刻地阐述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内涵、思想渊源、价值取向、实践功能及落实路径。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处长许建琼以《侦查监督工作的错案风险防范》为题,对侦监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充分的阐述,提出错案不可避免的命题和防范“低水平”错案的具体路径和应对措施。省高级法院新闻信息网络处处长(原刑二庭庭长)李宇先以《刑事案件证据审查及其相关问题》为题,结合自身20多年的刑事审判经验,就刑事案件证据的审查及其相关问题、如何建立“互联网思维”以及日益复杂的司法环境等问题与学员进行了交流;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邱兴隆以《法庭控辩漫谈》为题,阐述作为法律人不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应具备信仰、人格、知识的装备,并就法庭控辩的缺陷和技巧与学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纯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在培训班筹备之初,就十分关心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6月20日上午他主持了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的授课,在听完卢检的辅导报告后,陈绍纯检察长指出,省检察院卢乐云副检察长的辅导报告,紧扣“疑罪从无”原则及其落实这个主题,站在法治思维、依法治国的高度,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从守住底线严防冤假错案的根本要求,全面深刻阐述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坚持 “疑罪从无”原则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落实“疑罪从无”原则的有效路径。为我们做好刑事检察工作乃至检察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有利于促进两级检察机关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做好刑事检察工作,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水平,提高刑事案件质量,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陈绍纯要求学员们回去后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省检察院卢乐云副检察长的辅导报告,深刻领会,全面落实。要以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在结业仪式中,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盛磊对此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给予了高度的肯定,指出此次培训班安排合理,管理到位,运行有序,学员们能够很好地处理工学矛盾,自觉学习,严格要求,严守纪律,展示了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他要求学员们在结束学习后将此次培训所学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执法办案中,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推动长沙刑事检察工作更好地实现新发展。
此次培训教学形式多样,要求严格,采用了专题讲座、互动交流、课件演示等形式,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学员们普遍反映虽然本期培训日程短、时间紧,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近几年来市院举办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成效最显著的一次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