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检察院举办的“刑罚执行监督检察开放周”活动上,星城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国强表示,在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中,对呈报的罪犯减刑、假释材料,该院实行“三审”把关:一是按照统一标准审查;二是将呈报材料与检察室掌握的材料比对审查;三是审查是否遗漏部分符合条件甚至更优条件的被监管人员。七年来,星城地区检察院共审查呈报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2614件,发现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呈报不当1569人次,有效维护了法律公正。
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星城地区检察院依法对三类罪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进行从严掌握、从严控制。对监狱提请减刑的14名“三类罪犯”和呈报假释的16名“三类罪犯”提出暂缓呈报的建议,均得到了监狱的采纳。该做法也得到绝大多数服刑罪犯的欢迎,让他们感受到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