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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城地区检察院获评全国专项检察活动先进集体

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5-06-24

  2015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对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全国有2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的30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星城地区检察院是获评的先进集体之一,也是湖南省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誉的单位。

  自2014年3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星城地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全力投入、精心组织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检察“三类罪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涉黑性质组织犯罪)和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在专项检察活动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摸底排查减刑、假释的“三类罪犯”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组织开展专项检察活动进行依法监督,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发出检察建议启动收监程序。2014年,全市通过检察建议启动收监执行程序的罪犯76人次,并依法监督收监执行68人;其中“三类罪犯”37人被收监执行刑罚,监督收监人数居全省之首,为历年之最,在全国也是领先。此外,星城地区检察院还加强了对在监狱服刑“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审查把关, 2014年先后以检察建议形式监督纠正对12名“三类罪犯”呈报减刑、降低对5名“三类罪犯”的减刑幅度及暂缓了对12名“三类罪犯”的假释呈报。在依法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中的违法问题同时,该院也注意严肃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处4件4人。

  这次专项检察活动先进集体的评选,是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唯一一项评先活动,也是星城地区检察院继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评定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后,在2014年又一新的喜人业绩。我们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励,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全面实现长沙检察工作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