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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一行深入宁乡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司法改革

时间:2015-07-22  作者:赵婵娟  新闻来源: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图1:调研座谈会现场  

 

  图2: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讲话  

 

  图3: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纯讲话  

 

  图4: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彭志敏讲话  

 

  图5:宁乡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平讲话  

 

  图6:宁乡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斌汇报司改工作进程

 

  “现在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非常理解大家对检察院司法改革实践中所抱有的期望与迷惑,但大家依然要拿出勇气与激情迎难而上,坚持不懈、坚定不移地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积极迎接司改中的各项挑战!”7月20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彭志敏一行来到宁乡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纯,宁乡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平,宁乡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斌和该院全体班子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出席和参加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罗斌汇报了宁乡县检察院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卢乐云副检察长重点听取了参会人员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遴选制度、检察系统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四个方面中的意见和建议,就改革试点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给予了详细解答。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纯指出,宁乡县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改革试点单位要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的部署和市检察院的有关要求,坚定信心,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大胆、有效开展有关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是要注重探索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司法办案责任制等的有关工作,力求取得好的改革试点成绩。

  在听取汇报后,卢乐云副检察长对宁乡县检察院试点准备工作给予肯定,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如何更好开展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摸底”.重点围绕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四项改革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摸底,以具体情况、详实数据为基础提出问题、反映问题;二是“学习”。进一步学习高检院、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下发的有关司改文件以及相关理论研究,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学习上海、湖北、贵州等地开展司改实践的先进做法与成熟经验;三是“思考”。结合宁乡的地域特点思考宁乡县检察院在司改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四是“筹划”。要全面筹划试点工作,认真起草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五是“探索”。要实行边试点、边总结,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试点中修正和完善,力争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积极发挥试点单位的价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