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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席二审法庭 侵犯商业秘密案当庭获判

时间:2018-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22日,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彭某某、张某某、蒋某某侵犯某公司商业秘密一案二审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勋爵出席法庭,依法履行二审出庭检察人员职务。


彭某某、张某某、蒋某某侵犯某公司商业秘密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审判后,于2018420日,判决认定彭某某、张某某、蒋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判决后,彭某某、张某某、蒋某某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彰显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力度,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勋爵作为二审出庭检察人员,对本案事实、证据、程序和一审判决发表了出庭意见。二审审理期间,彭某某、张某某、蒋某某均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表达了真诚认罪悔过的态度,并在二审庭审中,当庭向权利人某公司致歉。庭审后,经合议庭充分合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判决认定彭某某、张某某、蒋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