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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进企业 提升民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

时间:2018-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将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协作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机制落到实处,更好地拉近检企距离、增进彼此了解、提升服务水平,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工商联携手在湖南智能驾驶研究院有限公司启动“以案释法”进企业活动,并就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问题开展了专题交流,全市60余家企业参加此次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青春指出: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并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所具体化,在“以案释法”进企业活动中,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企业管理者普遍关心的知识产权保护、经营风险防控、企业劳动者普遍关注的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选取相关案件“以案释法”,力争达到办理一案、宣讲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张青春强调:在具体活动中,将切实做到用鲜活案例,帮助企业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用政策宣讲,帮助企业树立维护权益的信心;用联系互动,搭建检企共建的广阔平台。

  市工商联副主席田桂元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强调了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意义,介绍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沙模式,要求民营企业从提升保护意识入手,善用保护措施,切实提升保护商业秘密的水平。

  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副局长熊焰、员额检察官胡勇超就“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商业秘密侵权行为预防”等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两位检察官围绕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商业秘密体系建设内容进行集中授课,从司法办案实例出发深入浅出地例举了企业布局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措施,涵盖人员招聘、人员履职、知识产权保障体系和培育企业文化等各个方面,并给出了企业之间以知识产权为契机进行技术交流合作的前瞻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