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您的位置:首页>长检要闻

长沙市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16日,长沙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情况。

  湖南日报、法制周报、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湖南经视、湖南都市频道、华声在线、红网、长沙晚报、长沙政法频道等省、市主流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嘉宾参加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幸福、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科科长周玉才主持。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幸福通报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是长沙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最深的一次机构改革,标志着长沙检察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翻开了新的篇章。改革后,长沙市检察院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其中,检察业务部门12个:第一至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部门7个: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检察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部、机关党委、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内设干部科、宣教科、综合科。

  改革后,检察权运行呈现三大特点:

  一、突出专业化建设

  实行“捕诉一体”新的办案机制,按照一个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的原则,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提升检察官办案专业化水平。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为基础统一设置一线业务机构,一律称“部”,负责人统一称“主任”。

  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在设立第一至第五刑事检察机构基础上,通过单独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机构,来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人员配备和力量投入,在员额配置、年龄结构上均进行了优化,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员配置增幅28.6%,推动解决“重刑轻民”“重刑事轻行政”等问题。

  三、体现省会意识、回应群众关切

  根据长沙经济发展以及长沙检察办案情况,因地制宜较省内其他市州院多设置2个左右内设机构。围绕满足当前社会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关切,在机构总数很紧张的情况下,单独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机构。根据近两年长沙市知识产权增量占全省的40%以上的情况,为有效对接长沙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特设全省唯一的知识产权检察部。  

  

  

  

  人大代表、新闻媒体提问

    

  

  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科负责人罗朝阳回答提问

 

  

  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科科长周玉才主持会议

  发布会现场,罗朝阳就特色亮点部门设置、检察官内部监督约束等方面回答了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的提问。

  长沙市检察机关将以这次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努力开创新时代长沙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