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您的位置:首页>长检要闻

【长检匠心】丨解读工作报告篇

时间:2021-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9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勋爵在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总结2020年长沙检察工作的成绩,提出2021年的发展规划。回望检察来路,再读检察初心。在这样特殊而重要的一天,长沙市检察院办公室(新闻办公室)主任曹海滨走进长沙政法频道演播厅,就长沙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整体情况、亮点以及关注热点进行解读。

  

  报告的背后: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长沙检察工作也取得了极不平凡的成绩,为了让人民群众充分评阅我们的年度答卷,我们在10月初就开始筹备报告起草工作,王勋爵检察长作为起草组总负责人,带领大家反复修改打磨,力求最全面、最客观、最通俗、最有纵深感地展示检察工作。还同步征求了党政四大家和数十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收到了很多很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好报告。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主要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始终坚持“受众思维”。做到换位思考,紧密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述专业性工作。二是全力融入“法治观念”。不仅汇报检察机关做了什么,还汇报为什么要这么做,把检察机关司法理念讲清楚,力求以报告推动、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的养成。三是客观展现“四大检察”。用数据及案例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进行整体展现,努力使报告成为可查的数据库、可读的故事会。四是平衡把握“变与不变”。报告框架有新的变化,专门把“人民检察为人民”单列为一大部分,详述检察为民实事的作为,采用的数据也有新的变化,首次使用少捕慎诉的同比数据,首次使用“案-件比”的数据。有变,就有不变,主体内容不变,工作涵盖的内容与以往大体相同。行文风格不变,一如既往的简洁、求实。

   

  重拳出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Q:请介绍检察机关2020年打击网络犯罪的情况?

  惩治和防范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决遏制网络犯罪的高发蔓延势头,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1771人,同比上升116%。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涉疫案件中,诈骗犯罪数量最多、占比最高,为此,我们积极参与、深入开展“反电诈”和“断卡”专项行动,力争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不过,网络犯罪高发,并不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而是因为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深刻影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网络犯罪成本更低、隐蔽性强、更加容易得手,同时也反映出加强网络治理、提高依法管网治网水平仍需狠下功夫。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网络犯罪批捕、起诉力度;强化与侦查、审判机关的配合,解决取证方法、证据审查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办案,既加强对两级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指导,也警示那些梦想“躺赢”挣钱的犯罪分子:清朗网络绝不容犯罪苟存!

   

  少捕慎诉,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Q:为什么在报告中需要强调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事关经济发展、就业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突出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怎样在司法实践中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我们认为,就是要给予更多的司法保护来促进真正的平等,按照高检院发布的11项服务民营经济检察政策,把中央的精神和社会各界对民营企业的扶助全面落实到位。与某些国有企业负责人一旦涉案出问题,可能很快就有接任人选不同,家族式民营企业负责人被抓、被判,十有八九企业容易垮掉。因此,我们鲜明提出“少捕慎诉”,专门部署开展了两个专项行动:一个是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审慎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办案强制措施,依法对298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作出不批捕或不起诉决定;与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允许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另一个是开展涉企刑事立案、非诉执行、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50件,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放手发展。当然,保护不是放纵,爱护不能盲目。民营企业不是法外之地,不是所有案件都要从宽。对那些必须捕、必须诉,特别是涉黑涉恶、罪行严重的,我们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决不搞“一风吹”。促进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本身就是支持和保护。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

  Q:在今年的报告中特意提及“服务提升群众法治观念”,这在之前的人大工作报告中是没有单独体现的。今年加入这部分内容是基于怎样的背景?

  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检察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不仅要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和法治进步的推动者。为此,我们把“服务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单列成段,针对去年引发全民关注、社会关心的三类案件,我们借报告的东风来一次生动的普法:第一类是“醉驾”案件,这与我们的生活关系密切,我们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集中处理305名“醉驾”人员,起诉的把依据讲清楚,不起诉的把理由摆出来,公正与否,让百姓评价,这样我们就可以做到惩处一部分,教育一大片,警示社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第二类是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特别是对于黑恶势力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除了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还提起了全省赔偿数额最高的检察公益诉讼,5498万元的巨额赔偿就是要起到“惩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的效果;第三类是正当防卫案件,市检察院指导宁乡市检察院办理的“文某丰正当防卫案”,依法认定文某丰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让正当防卫“挺直了腰杆”,使“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起到了昭彰正义、匡正风气的社会效果。

   

  让正义不缺席,更不迟到

  Q:“案-件比”这一概念具体指什么?对检察机关而言,“案-件比”的引入带来了哪些影响呢?

  “案-件比”这里的“案”,指当事人的案子——对于老百姓而言,就是这么一个案子,这么一件事。但这一个“案子”到了执法司法机关那儿,每个诉讼环节,都要被统计成或表述成“件”,一个“案子”经常会经历多个“件”,比如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1件,“案-件比”是1:1;如果检察机关审查后决定延长审查期限1次,这就在诉讼环节增加了1件,“案-件比”变成1:2,如果再决定退回补充侦查1次,“案-件比”就变成了1:3。“案子”经历的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

  “案-件比”就像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晴雨表,它促使每一位检察人员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办案能力和效率。今年长沙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57,在全省位居前列,减少了2400多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表层收获的是效率,本质体现的是公正,是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是人民群众更多的司法获得感,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的维护。在这一考评指挥棒的引领下,我们将努力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