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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长沙市检察机关用心用情教育矫治罪错未成年人下好精准帮教“一盘棋”

时间:2021-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幸福、社会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当中承担着重要责任。近日,长沙市检察机关联合长沙政法频道推出策划报道《“未”爱护航》,聚焦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近年来,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长沙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理念,充分发挥社会调查的作用,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在捕、诉环节积极开展不公开听证工作,用心用情教育矫治罪错未成年人,下好精准帮教的“一盘棋”。

   

  

  长沙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亚红:长沙市检察机关将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依法惩治和精准帮教相结合,着重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提升帮教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的未成年人。

   

  2018年10月的一天凌晨,天心区解放西路发生了一起酗酒斗殴事件:两名男子因醉酒,无故对沿街的5名行人进行殴打,并造成了其中4人轻微伤。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很快就将闹事的二人抓获归案,令人意外的是,其中一名嫌疑人小谦(化名)还未成年。

  案卷被移送至检察院后,由芙蓉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承办。依据以往办理未成年人涉刑事犯罪类案件的经验,检察官第一时间就联系了嫌疑人小谦的家长,并针对其案发前后的情况做了全面走访和深度调查。

  在与小谦父母多次沟通,并走访学校、社区、司法局后,检察官发现,这起原本看似偶然的醉酒打人事件,其背后成因竟是一个孩子与父母之间难以调和的成长矛盾。

   

  

  芙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徐艳侠: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我们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因此,对于该案的未成年人,我们开展了关于他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以及家庭教育等情况进行了综合的调查。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帮他开展教育矫正工作。

  经过检察官的社会调查,发现导致小谦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是家庭教育出现了问题,如能对其进行有效帮教、帮助父母改变管教方式,小谦再犯的可能性小,重返校园的可能性大。综合考虑小谦的犯罪行为和性质、悔罪表现,检察官最终决定再给孩子一个机会。

  案发后,小谦的家属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在检察官的陪同下,小谦的父母在看守所与他进行了亲情会面,促使小谦认罪认罚。综合考虑小谦的犯罪行为和性质、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2019年1月,芙蓉区检察院对小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根据具体案情设置了六个月的考验期。

  在六个月的监督考察期内,芙蓉区检察院指派了心里咨询师对这名未成年人开展了心理帮扶和心理测评等工作。父母也积极参与了检察院组织的亲职教育培训,逐渐改变了以往不良的教育方式。根据后期回访,这名未成年人在校表现优异。在六个月的监督考察期满之后,芙蓉区检察院最终决定对他适用不起诉的决定。小谦最终考上了一所本省的大专院校。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检察官会依据社会调查综合评估再犯可能性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妥善处理,并针对性采取帮教措施,促进保护、教育、管束一体化落实。同时,面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治,并加强警示教育,做好宽容而不纵容。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长沙市检察机关一贯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

  为了进一步构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帮教模式,长沙市检察机关目前已与多所高校、社会组织签署合作协议,引入专业力量辅助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帮教观护工作,提升帮教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以极大降低再犯罪率的形式,下好矫治罪错未成年人的这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