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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看长沙检察这五年丨长检匠心之“未”爱守护成长篇

时间:2022-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体:        】

    
  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其中赋予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更多的职责。在即将过去的这一年里,长沙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履行,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2月30日,长沙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严琳走进长沙政法频道演播厅,解读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相关举措,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惩戒与帮教相结合  促进保护教育管束有机统一  
  Q: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依法惩治和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我们的检察官是怎么做的呢?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检察机关并不是一味地从轻,也不是单纯的打击,而是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实行“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并重,惩戒和帮教相结合,促进保护、教育、管束有机统一。办案中,我们会依托详细的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精准化运用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努力将每一位“脱轨”少年都拉回正确的成长轨道。  
   
  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突出特殊、优先保护  
  Q:除了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依法惩治、精准帮教,检察机关还会采取哪些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呢?  
  未成年人因自护能力欠缺也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我们也尤为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一方面坚持“零容忍”,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另一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突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优先保护,确保每一位未成年被害人得到及时的保护、救助。  
   
  推动“督促监护令”落地  夯实家庭保护基础  
  Q:如果一些家庭对未成年人监护不力,我们检察机关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吗?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不法分子侵害的背后,往往存在家庭监护不力等共性问题。为避免孩子再次犯罪或者再次遭受侵害,单靠司法保护是不够的,关键还在于监护人切实履职,筑牢家庭保护防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监护人的职责予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在此背景下,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通过综合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或遭受侵害原因,家庭监护缺位的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采取家庭教育指导、教育训诫等方式相结合来督促、引导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促进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可以说,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加强监护权监督的一项创新工作机制,目的在于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甚至缺位这个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实现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的有机衔接。  
   
  切实履行强制报告制度 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  
  Q: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是针对哪些人群,又是怎么开展的呢?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教育、民政部门报告。这一制度的建立能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干预晚、处置不确定等问题,对于预防、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意义重大。  
   
  联动多部门扩大宣传  压实责任完善配套措施  
  Q:检察机关针对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都开展了哪些工作呢?  
  我们主要做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构建部门联动机制。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向政法委报告,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建立长沙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二是注重宣传推广,扩大公众知晓度。两级检察机关通过法治讲座、媒体宣传、现场宣讲等方式深入学校、医院、社区宣传推广强制报告制度。通过宣传推广,相关报告主体的工作敏感性和报告意识逐步增强,报告了一批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违法犯罪案件。三是压实督导责任,提升制度落实成效。针对没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案件危害结果扩大,案件反映出相关单位管理制度中存在漏洞的,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移送监察委处理等方式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四是完善配套措施,筑牢源头治理的“防火墙”。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培训、看护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配套工作机制,联合教育、民政、妇联、团委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将有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拒之门外”。  
   
  多措并举 编织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网络  
  Q:除了强制报告制度之外,未检工作还有别的探索吗?  
  今年以来,长沙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两级检察机关构建了“未检+民事行政”“未检+公益诉讼”的协同办案模式,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文化宣传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动优化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长沙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领青少年法治意识养成。打造了“长检馨声”、“星检说”等检察官巡讲团,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的普法需求,推出了主题精品普法课程;同时加强外部协作,扩大法治宣讲的覆盖面,联合市教育局、市妇联联合启动“守望花蕾”青春期性教育百场宣讲活动;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举办了“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传递了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彰显了未检工作正能量。  
   
  打造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  
  Q:长沙检察机关如何交今年的答卷?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会同教育、公安等8部门出台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聚焦留守、困境儿童和在校学生健康成长,起诉性侵、虐待、拐卖未成年人等犯罪177人。聚焦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对234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同比上升41.63%。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的督导落实,创新了一系列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性行为。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行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持续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努力打造未检工作品牌,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开福区“向阳护未站”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未检工作的成效和影响力逐步提升。  
   
  Q:接下来的工作计划是什么?  
  长沙市检察机关将从四个方面持续加强和改进未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突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在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处置机制上下苦功。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在提升惩治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上有担当。三是要进一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在主动融入“六大保护”体系,做优做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上创新招。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在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引领青少年法治意识上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