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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丨因案施策助推家庭监护状况改善

时间:2022-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体:        】

  “六一”儿童节恰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为增进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与支持,长沙检察机关联合政法频道特别推出系列专题报道《检爱同行•共护未来》。 

  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背后,往往存在家庭监护不力等共性问题,为避免孩子再次犯罪,单靠司法保护是不够的,关键还在于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筑牢家庭保护防线。近一年来,长沙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助推家庭监护状况的改善。 

  

  2021年,未成年人小梦(化名)、小青和小媛因为缺零花钱用,伙同他人以随机拉车门的形式盗窃车内财物,三人犯罪时均已满16岁未满18岁,面临着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鉴于三人到案后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全额退赔给被害人并取得了谅解,有悔罪表现,具备监督考察条件,经仔细审查,宁乡市检察院对3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委托社工对3人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 

  

  对小梦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经调查得知,小梦自初中开始存在严重的抑郁和焦虑倾向,却没有得到父母的重视,父母的不理解甚至恶语相向加深了亲子隔阂,因与父母依恋感不足,小梦结交不良同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在针对3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社工组织和父母签订了三方帮教协议,制定了详细的帮教计划,并向包括小梦在内的3名未成年人的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十个月考验期过去了,小梦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上次和孩子一起去敬老院做义工,还参加了群里有益的活动,发生这个事情之后,她自己也改变了,我和我老婆也在改变自己,教育方法也改变了不少。”小梦(化名)的父亲告诉记者。 

  “学会了孝顺家里人,自己也学了一门技术,知道自己以后要干什么,不该做什么。”小梦说,千言万语都无法表达自己对检察官们的感谢之情。 

 

  同样收到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的,还有小哲的父母。因学业压力和虚荣心作祟,小哲以在校盗窃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后,对小哲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6个月的考验期里,长沙理工大学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调查员对小哲开展帮教。 

   

  小哲父母收到的“督促监护令” 

  “我们的社会调查员介入了帮教的过程,在帮教的过程中一方面协助检察官对其进行家庭教育,跟他父母进行沟通;另一方面邀请他参与了大学的一些学生社团活动。”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纯表示。 

  小哲也告诉记者,他和父母的关系明显比以前更融洽,生活更加有规划:“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教训,让我知道了人生要往上走不要往下滑,非常感谢他们给了我这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 

  目前,小哲已顺利通过考验期,参加高考并考入一所本科院校。 

  今年以来,雨花区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共发出督促监护令49份。在办案过程中,长沙检察机关依托详细的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针对社会调查中反映的家庭监护不力、甚至缺位的问题,因案施策,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同时联合妇联、社会机构等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 

  雨花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彭舟表示,从2022年开始,该院与社工组织合作,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家长反馈:

  “因为我常年在外打工,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意识到要多和孩子沟通,要严加管束。” 

  “我们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孩子现在变化真的很大。” 

  改变家长教育理念,改进家庭教育方式,改善亲子关系,从源头上改善了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使之从家庭中汲取向上、向善的动力,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社会。同时,长沙检察机关的一线办案人员进入学校参与家长课堂的法治宣讲,进入街道社区参与对司法社工、儿童主任及儿童督导员的培训,通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学校,及时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否积极作为,有效改善监护条件和教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