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社科联联合发文,对长沙市社科类示范性学会创建结果进行公告,我市检察学会被评为全市首批示范性学会称号(全市仅4家)。
长沙市检察学会自1995年3月成立以来,以检察理论研究为办会宗旨,在市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湖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和长沙市社科联的大力支持、指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检察改革主题,积极探索检察规律,以提升研究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强化服务领导决策和检察业务工作,密切关注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检察执法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为促进我市检察工作全面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并连续七次被评为全国先进社科组织,是长沙市社科类学会中获此荣誉最多的社会科学团体。
2013年,根据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学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长沙市社科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对社科类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测评。长沙市检察学会热烈响应社科联号召,积极创建示范性学会,经自愿申报、查阅资料、现场评估等严格程序,最终通过审核,被评为长沙市社科类创建评估首批认定的示范性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