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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作者: 2015-01-23 新闻来源: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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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1日,在长沙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数据与成效:

  全年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45件189人

  切实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有力推进,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318人、不批准逮捕3354人;提起公诉10301人、不起诉1058人;全市检察机关以占全省十分之一的检力办理了全省近五分之一的各类刑事案件。

  切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惩防职务犯罪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新突破。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45件189人;特别是加大了查办渎职犯罪案件的力度,共立案49件68人,同比分别上升75%、100%;追缉在逃人员归案19人。突出查办大要案。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人(含省检察院交办厅级干部4人)、大案119件。依法查办了金潇明(正厅级)、廖洪元(副厅级)、龙承海(副厅级)、王春生(正处级)、周江(副处级)等一批涉嫌重特大受贿犯罪和聂荣喜(正处级)等一批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要案。依法立案查办侦查、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立案查办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1件28人。依法立案查办教育医疗、惠民补贴、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8件56人。

  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诉讼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取得新进展。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3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1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47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98人;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8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1件,法院已审结16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9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447名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但经审查不符合其条件的罪犯,依法监督不予批准;对76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条件已消失的罪犯收监执行刑罚,为历年之最、居全省之首,其中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4人。深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依法纠正14件21人。立案查办监管场所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举措与亮点:

  以服务大局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

  有效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得到省检察院和市委的肯定。制定、落实《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六个走在前列”专项活动方案》。设立园区工作站,派驻检察联络员,制定、实施“五个并重”的服务思路,建立有关案件特别办理机制,维护园区发展秩序。依法打击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妨碍医疗秩序、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交通肇事等犯罪行为。积极推进检察联络室工作,全市乡镇、街道检察联络室通过调整,共设置186个,选聘、充实专、兼职检察联络员2102名,把法律监督及参与社会治理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受到群众好评。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六个走在前列”的做法与成效被省检察院向全省推介,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的充分肯定。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到群众好评。制定、落实《“联系群众、执法为民”教育活动方案》。通过打击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批准逮捕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毒豆芽”、假冒消炎药等假劣食品、药品犯罪嫌疑人92人、起诉133人。

  着力加强和改进司法办案工作,案件质量评查得分位居全省第一。提出实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六个统一”的工作目标,注重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深挖窝案串案。

  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创先争优实效突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和有效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有了良好转变。全市检察机关有3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预防标兵”、“全国十佳民行法律文书承办人”等称号。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全市9个基层检察院,有1个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一等功”,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市州检察院”。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决定,及时向党委汇报有关重要工作、重大部署、重要问题,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重要事项,主动向市政协及民主党派、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

 

  思路与重点:

  为长沙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总的思路是: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服务长沙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服务长沙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依法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暴力恐怖活动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依法集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等8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突出打击破坏和损害园区发展、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等犯罪,维护经济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惩治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吞诈骗民生资金的犯罪活动。

  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加强和改进司法办案工作。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坚决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涉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突出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大要案,查办破坏国家投资安全、损害生态环境、侵害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案件和发生在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深挖执法、司法不公、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

  主动落实公正司法新要求,着力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信仰。引导检察人员强化宗旨意识、践行司法为民。深入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教育和引导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真正用铁的纪律带出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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