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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作者: 2017-01-07 新闻来源: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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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绍纯作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依法保障长沙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图1: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场 

图2: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场   

图3: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6日,在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作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回眸过去四年—— 
  坚持服务大局,致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长沙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制定实施进一步服务企业、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7个规范性文件。注重服务“两型社会”试验、自主创新示范、园区经济发展,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与企业发展,共批捕各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财产、危害企业发展、阻碍项目建设等犯罪1012人、起诉1377人。市检察院办理的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高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系列重大行贿案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监督活动。探索建立“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机制,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惩治犯罪者。
  坚持宽严相济,大力加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8114人,提起公诉39608人。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涉毒、电信网络诈骗、涉医、多发性侵财等严重刑事犯罪14781人,提起公诉19062人。严格把握社会危害性条件,同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622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决定。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4694人、不起诉1283人,严防错案发生。
  坚持有腐必反,不断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572718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大案、特大案487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06人。依法查办李亿龙、覃晓光、李晓希、覃道雄、黄泽春等11名厅级干部(系省检察院交办)和吴正水、曾义国、熊慈明、陈启生、李菊华等95名县处级干部涉嫌重特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要案。依法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332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贴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50人;重、特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20人。坚决惩治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腐败,依法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135人。
  坚持公正司法,突出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方面,以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为重点,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37件、撤案382件;以监督纠正漏犯、超期羁押、违法取证为重点,纠正漏捕658人、漏诉37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92件次;以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程序违法为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5件。在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方面,以职务、金融、涉黑“三类犯罪”为重点,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577人,监督收监执行刑罚114人;起诉恃强凌弱、寻衅滋事涉嫌犯罪的“牢头狱霸”5人,查办监管人员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犯罪12人。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方面,办结不服生效裁判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0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提请抗诉102件,法院已审结85件,其中改判64件;通过检察建议监督纠正审判活动中违法不立案、超审限不结案等违法情形105件,法院已采纳95件;监督纠正执行活动中超范围执行等违法情形195件,法院已采纳183件;监督纠正为骗取保险赔偿、逃避债务、规避税收监管等而提起虚假诉讼的案件21件;在劳动监察、土地开发、生态环保等领域办理督促履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案件1006件。办理的吴某等申请支付令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被列入全国检察机关13例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并予以通报。
  坚持开拓创新,深化司法检察改革,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精心组织实施了员额制检察官改革,完成全市首批584名员额检察官遴选的考核考试工作,全市共产生并层报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对象461人。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办理1458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非法证据排除、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公安侦查活动等制度;探索建立的经济犯罪案件侦捕诉衔接、“四位一体”服务园区经济发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双查双建”等机制,运行良好,成效突出,并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推介。
  坚持从严治检,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注重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保持检察机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市检察院首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首次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市州检察院”。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被市委评为“一等班子”。
  坚持强本固基,有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检察联络室建设,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派员指导、请示案件及时审查批复、有关报告事项帮助协调解决;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班子的协管工作,完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等制度,推行上下级检察院互派干部挂职。
  坚持接受监督,努力打造阳光检察,提升司法公信力
  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通报全面工作、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21次;办理各级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件和事项13件;办结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19件。与腾讯公司合作建成全国首个市级“互联网+”智慧检察院微信集群,实现“一网两微一端”全覆盖,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
  

   展望未来五年
  ——为服务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保障一体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奋力谱写长沙检察事业新篇章,为服务打造“三个中心”、建设“四更”长沙,服务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更加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服务创新发展,探索在湘江新区建立知识产权类案监督、集中办理机制,坚决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严肃查办高新技术企业扶植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以保障中部创新中心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围绕服务协调发展,加强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涉城乡一体化建设各类民商事案件的监督,强化对其他诉讼活动的监督;围绕服务绿色发展,积极参与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坚决依法打击破坏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围绕服务开放发展,坚决依法打击涉外贸易往来、直接投资、产业合作等领域犯罪;围绕服务共享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教育医疗、社会救助、扶贫开发等民生领域的犯罪,重点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主动、有效服务精准脱贫。
  更加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  
  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盗抢拐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突出打击个人极端暴力、危害食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非法获取个人数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坚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严肃查办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源头预防,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全面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依法及时纠正有罪不究、违法取证、违法执行、违法裁判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更加有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深化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践行司法为民。深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做好员额制检察官管理、现有人员分类定岗、完善职务序列管理等工作,有效推进分类管理等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公益诉讼的专门机构。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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