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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作者: 2018-06-29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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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3日在长沙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勋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保障长沙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着力防范经济金融风险。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145人,天心区检察院依法批捕杨宝仁等人破坏长沙“5·20”限购房屋政策案。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81人,雨花、开福、岳麓等地检察院依法妥善办理十联户三湘金融天蓬网商等案件。起诉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3人,市检察院指导浏阳市检察院依法批捕“2.12”柬埔寨跨国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53着力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与市工商联共同出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组织开展服务非公企业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查办涉非公企业的职务犯罪15人,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43;依法对169名非公经济人士未采取强制措施或变更强制措施;深入金杯电工、沃邦环保等企业提供司法服务37次;宁乡、浏阳、长沙县等地检察院帮助园区非公企业整章建制193项。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4条意见,在全省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局,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集中力量办理彭玉强、龚小平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0103人。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推介;办理的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商标权纠纷申请支持起诉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起诉侵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犯罪84,通过支持起诉帮助32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00余万元。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出台精准扶贫工作意见,市检察院走访救助贫困家庭137户,协调解决联点扶贫村生产生活实际困难41个。组织检察人员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协助转移被困群众,募捐善款52万余元。

  二、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做好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054人,同比上升1.59%;提起公诉10151人,同比上升5.29%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对国内外高度关注的谢阳、江天勇等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成立专案组,引导侦查取证,强化庭审指控,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319人。依法坚决打击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起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贩卖毒品等犯罪519。从严惩治涉医违法犯罪,依法办理罗思等人非法行医、林元耀等人非法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等案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52人、不起诉4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检察环节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机制,促成刑事和解255件,依法对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捕1385人、不起诉638人。联系23名律师为来访群众提供第三方法律服务,依法办结信访、申诉案件35件。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诉黄赌毒、家庭暴力犯罪2001人。积极参与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违法情形133件次。健全未成年人办案工作机制,依法对64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选派9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参加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引导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改革部署和要求,协调完成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和人员的整体转隶,共转隶228人。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抓好过渡期执法办案,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47166人,同比分别上升10.53%7.8%,侦查终结164186人,同比分别上升33.34%34.79%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立案侦查大案、重特大案130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人,其中查办涉案金额300万元以上案件40件,1000万元以上案件5件,依法侦结李亿龙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案;依法对3名副厅级以上干部和18名县处级干部提起公诉。突出查办重点领域案件。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3132人。依法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2930人。依法查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涉嫌行贿犯罪3741人。扎实开展追逃追赃工作,追缉、劝返外逃涉嫌职务犯罪人员32人,追缴赃款1.5亿余元。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与中国邮政集团长沙分公司共筑职务犯罪预防邮路。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0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预防调查分析报告3件。开展检企共建,与中建五局等在长单位携手打造廉洁精品工程;联合市住建委对347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提供预警预测。开展警示宣传教育47次,天心、芙蓉等地检察院制作的白皮书、微电影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四、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0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4件。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37人,追加逮捕后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数同比上升115%;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140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31件次。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或提起抗诉24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48件次。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督促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检察纠正违法情形386件次;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01人;依法对266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对150件怠于执行财产刑的案件监督执行到位。罪犯陈依珍被错误计算刑期三年零九个月,经星城地区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市检察院充实民事行政检察人员11名。全年办结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67件,同比上升36.22%。其中,提请或提起抗诉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监督纠正诉讼违法行为、执行活动违法情形40件;对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91件;239件裁判正确的案件依法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天心、岳麓等地检察院办理的凌冰增资纠纷提请抗诉案、张勇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五、坚定不移推进创新发展,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全市444名员额检察官、360名检察辅助人员、162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组建新型办案组织69个,精简领导审批权限172项。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完成三类人员等级评定和套改。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设立案件评查人才库,强化网上案件日常评查,对基层检察院办理的6件案件依法改变原决定。稳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梳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民事行政公益案件线索94条。其中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支持相关行政机关或公益组织提起公益诉讼24件。宁乡市检察院成功办结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追缴专项财政补贴资金85万余元;长沙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1亿余元;市检察院依法对蒋涛等人假冒雪天牌食用盐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研究制定试点方案、量刑参考意见等文件,与公安、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完善试点办案程序,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1342398人。芙蓉、望城等地检察院推行酒驾案件集中办理、量刑建议标准化等制度,促进提高办案质效。着力探索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办理重大监督事项56件,其成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推介。市检察院和各基层检察院在公安派出所、食品药品监管、环境资源保护、海关缉私局等单位探索建立检察室或联络室,同步加强对执法机关的监督,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天心区检察院组织研发的社区矫正教育心岸APP”系统,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六、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研讨,旗帜鲜明讲政治。举办重温入党誓词、专题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行宪法宣誓和员额检察官宣誓活动,增强职业尊荣感。完成市检察院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党务干部,把临时党支部建到办案一线,引领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实施领军型人才培养计划,公开遴选检察业务骨干27人,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34次,培训检察人员3571人次。扎实开展检察理论实证研究,申报省级以上课题6个,发表调研成果150余篇,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察理论实证研究联系点。切实加强优秀人才选拔任用,市检察院选拔任用和岗位调整科级干部45名,优化干部结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责任落实的作法被省人民检察院予以推介。强化对工作秩序、执法办案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开展廉政谈话81人次,约谈及提醒谈话19人次。主动支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支持派驻纪检组对反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初核23件。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蹲点调研47次,协调解决基层实际困难39个。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投入信息化经费400余万元,完成检务通平台建设和检察办案工作区提质改造。强化对基层检察院班子的协管,配合省人民检察院对岳麓区检察院开展巡视,把从严治检落在基层。

  七、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有序运行。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决定,及时向党委汇报职务犯罪要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重要工作、重大部署和重要问题,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坚决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通报工作7次,专题汇报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开展情况;提请任免检察人员法律职务14人。高度重视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及时办结代表委员建议、提案3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集中走访人大代表60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评查案件、座谈、调研等活动700余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全面推行检务公开,改版升级检察门户网站,实行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4条,法律文书2913份,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查询11797人次;与正义网合办《长沙检视》,宣传推介长沙检察正能量;通过长沙检察公众号,推送长沙检察信息649期,编发手机报29期,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加强律师会见室、阅卷室等功能性用房建设,推动破解律师阅卷难的问题。支持配合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依法保障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1924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开福、宁乡、长沙县等地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天心、芙蓉、浏阳等地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市检察机关有53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3名同志获得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辩手业务能手业务标兵优秀局(科)长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成效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距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公益诉讼工作刚刚起步,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三是高层次人才缺乏的问题比较突出,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改革配套措施亟待健全与完善;五是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层次应用亟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长沙站在万亿元经济总量新起点上奋发进取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大力实施质效引领、创新驱动长沙检察工作思路,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服务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牢把握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更实的举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坚决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犯罪,突出打击金融证券保险等领域的犯罪,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利用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直接起诉等多种监督手段,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加强对农民财产权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权益保护,以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和支持各类所有制主体共同发展;加强对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法律监督,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

  二、牢牢把握保安全护稳定的要求,以更强的力度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惩处危害国家国防安全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犯罪,以及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坚决惩处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犯罪。坚决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坚决惩处危害网络安全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犯罪。坚决惩处危害安全生产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重大责任事故、劳动安全事故和工程安全事故犯罪。坚决惩处危害弱势群体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合法权益犯罪。扎实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充分利用批捕起诉等职能,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三、牢牢把握坚持厉行法治的要求,以更高的标准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加强对侦查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非法取证、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加强对刑事审判的监督,充分利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加强对刑事执行的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仲裁等非诉执行、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裁判不公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四、牢牢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更稳的步伐推进检察改革创新。继续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配合做好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加快完善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考核体系,强化司法过程责任追究和案件倒查,推动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前主导、过滤作用,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研究扩大速裁程序适用范围,提升诉讼效率。持续深化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对检察工作思路、方法、制度的探索与实践,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五、牢牢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注重培育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大力加强精英人才培养力度,深入抓好检察领军人才、业务领军人才和专业型人才培养,促进提高队伍专业水平。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提升检察工作软实力。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决配合派驻纪检组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六、牢牢把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要求,以更加坚定的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全面、深入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报告通报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紧紧依靠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进诉讼的公开民主透明,全面落实案件信息主动推送、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等制度,畅通律师、案件当事人反映问题和投诉渠道,着力构建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时代起点上,检察事业发展任重而道远。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扎实工作,努力使全市检察工作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为服务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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