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望城区检察院组织湖南省涉外经济学院20余名大学生参加该院的庭审公开活动日,以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受到师生的欢迎。
该院公诉科结合“青年文明号”普法教育的开展情况,精心挑选了一起发生在学校且审判时被告人已满十八周岁可以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例,经与该区法院的沟通,组织学校师生旁听了唐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让学生们零距离接触法律,感受法律的威严,接受法制教育,促使他们远离违法犯罪。
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期间,被告人唐某某多次窜回母校长沙某医学院学生宿舍实施盗窃,盗窃电脑、手机等物品,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57165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详细论述了被告人唐某某的犯罪构成,深入分析了其走向犯罪的原因,并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被告人开展了法制教育,给旁听的师生们极大的震撼。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围绕在公诉人身边提出了许多问题,检察官针对庭审情况以案释法,结合青少年常见的违法犯罪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解答。
大学生们纷纷表示,公诉人的良好形象和高超的业务技能令人折服,通过这次观摩庭审,既学习了法律知识,又深刻地认识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法律和学校的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