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警示教育进法庭
图2: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图3:观摩人员认真听庭
法庭上,公开受审的是昔日熟悉的经理。法庭下,观摩聆听的是昔日的领导、同事和亲人。这种“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是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犯罪警示教育的新形式。
2015年1月16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与中建五局纪委联合,组织该局长沙片区的经理、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部分亲属百余人来到雨花区法院,参加旁听审理该局下属某分公司经理王某等5人贪污案。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犯罪的同时,融入了预防犯罪、警示教育的内容,使得庭上庭下听者入脑入心。
“头一次走进法庭,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这种感受比任何的说教都有用”一名家属说。
将警示教育融入法庭,这是该院探索的预防职务犯罪的一种有效形式。既面对面,又身临其境,“零距离”接受廉政教育,自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