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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检察院:“我又能上学了”

望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5-06-24

  

图1:检察官与未成年人谈心交流

图2:在家长见证下,检察官与未成年人谈心交流

   “我又能上学了,谢谢检察官。”喻某某激动地说,稚嫩的脸上洋溢着喜悦。日前,望城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对犯罪嫌疑人喻某某取保候审,并在家长的见证下对其进行法制教育。

  喻某某,今年15岁,是望城区某校初三学生,因沉迷网络,误入歧途。2014年12月份,喻某某因在望城区步行街一店铺内持水果刀抢劫被害人周某260余元现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内。

  春节后的新学期已经开学了,为了能让喻某某尽快重返校园,望城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对喻某某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通过调阅案卷材料、听取办案人员、监管民警、学校老师意见等方式,查明:喻某某系在校学生,犯罪时未满18周岁,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其家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读学校愿意对其进行帮教,具有法定和酌定的减轻、从轻情节。经综合评估,喻某某无继续羁押的必要,遂向本院公诉科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近年来,该院在法律监督过程中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率先制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并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为审查重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共对4名未成年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全部变更了强制措施,为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提供了人性化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