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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检察院:救助困难刑事被害人传递司法温暖

望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5-06-24

  

  2015年6月5日中午1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宋宽馀一行驱车前往新康乡,为年幼的孤儿小新送上一份特殊的礼物——30000元司法救助金。

  小新的父亲张某是村里出了名的好逸恶劳,嗜酒凶恶的暴徒:把妻子打跑,常常把父母打得遍体鳞伤,小新也时常成了他发泄不满的对象。2013年12月30日,小新的爷爷张某玉、奶奶陈某以及父亲张某在晚饭期间发生争执,一言不合,便揪住自己母亲陈某一顿暴打,张某玉见状便手持木棍猛击张某头部两下,致其倒地后,张某玉又用绳索绕住他的脖子,与陈某一起勒致张某窒息死亡。

  案发后,张某玉、陈某夫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年仅4岁的小新就成了孤儿,只得寄住在邻居家。2014年7月30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玉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虽然奶奶可以回家照顾小新,但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因为了没有男性劳动力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变得更加困难。望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通过检察联络室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机制,为小新申请到了30000元的困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六·一”儿童节那天,村里的小朋友都在兴高采烈地庆祝儿童节,而小新却愁眉苦脸开心不起来,因为奶奶整天在田里忙农活,没有时间陪她过节。可是才过了两天家里却来了几位客人,就是望城区检察院的检察长宋宽馀,他利用午休时间来到了小新家中,将这份特殊的节日礼物——司法救助金30000元送到小新手中,并祝愿小新健康快乐地成长。

  奶奶陈某对检察长亲自送来的救助金感激不已,表示虽然日子艰苦,但依然会照顾好小新,一定把小新教育成为一个善良懂事的好孩子。

  近年来,该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对困难刑事被害人中的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给予特别关怀,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开辟救助资金发放绿色通道;并建立与驻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一起跟踪帮扶机制,确保受助对象在经济上和心理上及时获得有效帮助。(以上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