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姐姐,我今年高考的成绩还不错,应该能读上自己理想大学,谢谢你给我重新改过的机会,也谢谢你对我一直的关心和帮助。”接到小明的感谢电话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程检察官舒心地笑了起来。这一切均得益于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一体化机制,对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的结果。
岳麓区文化底蕴深厚,在校的大、中学生有20余万人,紧密结合这一地域特点并理性地、平和地从法律角度保护未成年人,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成为了岳麓检察人应有的责任担当。该院对于起诉或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积极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教育、回访、帮教工作,对起诉或不诉的未成年人,充分利用讯问、公诉庭审之际论理说法,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促其认罪伏法,增强法律意识。规定凡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人员必须与犯罪嫌疑人谈一次话,对依法判处缓刑、作出不起诉处理、退回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帮教,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进行心理疏导,用真心去温暖曾经自卑的内心,用感化去坚定迷途返航的前路。前文所述的小明正是该院的帮教对象之一。小明就读高中时,因一时冲动涉嫌故意伤害他人,案发后,小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悔罪,岳麓区检察院综合全案证据及当事人的表现,依法对小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岳麓区检察院通过成立青少年维权岗和未成年人案件办案小组、推行“三见面”及刑事和解制度、创立未成年人的教育、回访、帮教一体化工作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使得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受帮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其中有27名受帮教对象考上大学,58名受帮教对象顺利就业。同时与辖区内11所大、中专学校和中学建立了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联系点,2013年又在本区桔子洲等街道设立未成年人犯罪帮教观护点、预防青少年犯罪观测站等,形成点、线、面全方位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局面,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方位有效体系,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