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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检察院:文书怎么样 一起来挑刺

天心区人民检察院   2025-06-24

  

 

  图:专家和律师一起在评卷

  “人民币”写成了“人名币”、“信用卡”写成了“应用卡”、“法定代表人”错误表述为“法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的“试行”两字不应当省略,在评查过程中,天心区检察院的法律文书被“挑”出了如上问题。

  7月1日至21日,天心区检察院为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专门开展了法律文书“查错挑刺”活动,该院邀请长沙理工大学教授刘文莉、湖南天润人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申纯、该院特约监督员吴治等对该院办理的案件及法律文书进行抽样评查。经过细致工作,共评查出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的文书格式欠规范,内容要素不齐全;二、有的文书表述上有欠缺,部分案件文书不能较好地处理事实叙述与引述证据之间的关系;三是对案件中有争议的内容,有的文书说理不具体、不透彻、针对性不强;四是有的文书对案件事实表述不清楚。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天心区检察院要求落实到具体案件的具体承办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认真整改。

  “我很愿意做这项工作。看了案卷,通过发现检察机关的问题,对我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也有帮助。对于检察工作,文书很重要,天心区检察院开展这样的活动,非常有必要。”应邀参与评查的刘文莉教授这样评价。

  “评查中我发现主要问题都是一些细节问题,这些问题只要办案人员稍加注意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我认为这项活动是对检察办案人员的一个督促。”应邀参与评查的律师申纯这样说。

  “规范司法无小事,一个字,甚至一个标点符号的错误,都会影响法律文书的质量,影响司法机关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该院陈立民检察长说,“我们这次活动是在未预先通知的情况下,采取随机抽查案卷的方式进行。我们不怕存在问题,旨在通过该项活动实事求是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据悉,此次活动是天心区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该项活动将不定期开展,常态化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