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基层动态

岳麓区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 规范庭审司法行为

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2025-06-24

  

  “公诉人出庭形象大方得体,当庭指控犯罪有力,程序规范,充分体现出对法庭、诉讼参与人、旁听人的尊重。”近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大、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刑事案件庭审评议会上,听完被告人刘某静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庭审的人大代表对公诉人樊爱平的庭审表现给出了很高的评价。

  今年以来,该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大检务公开的步伐,强化外部监督、提升办案质量。联合人大、政协、法院开展“庭审评议”,就是该院推行“阳光检务”、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一个缩影。

  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就部分犯罪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被告人牟利行为的认定以及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等几个焦点问题展开辩论。公诉人语言表达清楚、法律运用熟练、指控有力、答辩得体,较好地指控了犯罪,体现了公诉人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检察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与此同时,受邀听审的代表们也仔细聆听和注视着公诉人的一言一行,并在评测表上频繁的做着记录。

  庭审结束后,该院随即组织听审代表就该案的庭审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时他们从公诉人的庭审应变能力、指控犯罪的逻辑性、程序规范性、起诉书质量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同时,对该院如何充分利用现有人才优势进一步增强队伍专业素质和岗位练兵提出了各自的希望和建议。

  “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观摩评议庭审,能倒逼公诉人提高专业素质,这是促进公诉水平提高和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增强了代表、委员们和社会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