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近日,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驻四方坪街道检察室主任陈明刚为该社区矫正人员上了一堂题为《积极改造,重做新人》的法制教育课。
陈明刚首先阐述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讲授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程序以及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和处理意见等内容,督促他们严格遵守矫正制度,服从司法所矫正管理,珍惜机会,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以前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懂法、守法公民。
陈明刚在课上列举了正反两个方面的案例:一则是蔡某在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进入社区矫正期间,能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并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确有悔罪表现,先后4次获减刑,共减刑4年10个月。一则是2014年该院共对12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条件已消失的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如宁某某在缓刑期间,多次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多次对其警告和教育,但宁某仍拒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故建议区司法局向原裁判人民法院发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建议。2014年11月7日,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决定撤销罪犯宁某缓刑,立即收监执行。
随后,陈明刚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对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精神面貌、思想情况、生产生活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并询问其家庭人员状况、经济收入状况、子女入学等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困难及合理需求,尽可能地给予他们适当的帮助和支持,鼓励他们积极改造,重做新人。
一直以来,该区检察院监所部门和检察联络室,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的同时,始终注重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确立了监督、管理、帮教、关爱四位一体的工作思路,通过召开社区矫正帮教等一系列帮教活动,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矫正情况,帮其解决生活困难,树立生活信心,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