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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检察院:刑事审判庭“搬”进社区送法

天心区检察院   2025-06-24
  

    “现在开庭!”316日上午,由天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濮某涉嫌盗窃案在天心区城南路街道白沙井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来自社区的20多位居民零距离旁听了庭审,收获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得知审判庭搬进社区,住在白沙井社区的不少居民主动前来旁听。“我们这里经常有公开庭,这种形式很有教育意义,每次我都早早来占座。”坐在第一排的张大爷说道。

  1030分,庭审正式开始。通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现场还原了事发经过:20157月某一天傍晚,因为手头紧又急需用钱,被告人濮某在经过新开铺豹子岭社区图书馆时,趁无人值守,濮某自称社区工作人员叫来废品店老板,将1918册图书以310元的价格予以变卖,所得赃款也挥霍一空。案发后,公安民警从废品店追回了所有被盗图书,并还给被害单位,当月底,被告人濮某被抓获。

  庭上,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只要盗窃数额达到法定标准,即构成盗窃罪,本案中的图书1900余册,价值19000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面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天心区检察院公诉人蒋曦发表公诉意见,“社区图书馆是社区居民阅读学习和休闲放松的场所,却因被告人一时贪念,不仅使自己走上犯罪道路,也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恶劣影响。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被告人能认真反省自己的行为,也希望旁听的各位以此为戒……”

  “当时不觉得,现在知道错了,后悔了。”最后的陈述中,濮某说道。

  法官当庭宣判,判决濮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万元。

  “都一把年纪了,还要去坐牢,可怜啊……但是无论是谁,犯法了就要承担后果,这是应当的。”听完庭审的刘大妈感概道。

  通过开展庭审进社区活动,使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也让旁听居民以最直观的方式接触法律。这样的活动我们还会继续开展。”社区工作人员表示。

  近年来,天心区检察院多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检察工作,面对面开展法制宣传,落实司法为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