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检察院积极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民生民利等行业和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监督,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新路径。2015年以来,已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注重组织协调,搭建行政检察监督联动平台。争取人大支持,提出将“行政检察监督”列为2015年度“司法公正岳麓行”活动检察主题,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及内部协作,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深化外部沟通联络,先后与人大、政法委、法院、国税、国土等10余个重点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监督制约的工作共识。二是注重线索挖掘,拓宽行政检察监督案源渠道。每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进行工作对接,从现有案件中分检有价值的案件进行初审,建立了长效、便捷的线索来源渠道;在与外部各单位的联动过程中,深入了解其工作职能,在沟通中拓展案源;深入基层寻找案件线索。利用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契机,宣传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鼓励群众和企业提供案件线索。三是注重完善机制,确保行政检察监督有序开展。与联络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案情互通、信息共享;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专项监督、现场监督等途径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对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情形,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予以纠正;细化内部工作流程,切实做到办理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适用范围明确,监督方式得当,办理程序有章可循。四是注重工作方式,提升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切入点,加大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力度;坚持以个案监督带动类案监督,以个案为切入点延伸监督效果,推动对类案的示范作用;坚持强化监督效果。每一起案件的监督法律文书发出后,及时跟进处理进展,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