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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泽云:反渎战线上的忠诚卫士

时间:2015-09-28  作者:  新闻来源:宁乡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蒋泽云,男,汉族,1979年4月15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二级检察官,现任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始终战斗在反腐反渎第一线。多次被评为市级优秀侦查员、市级追逃佳兵,被宁乡县政府授予三等功并评为宁乡县十佳政法干警,他办理渎职案件侦查工作方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和推介。2015年9月,在长沙市文明办举办的2015年第三季度“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榜”活动中蒋泽云被推选为“雷锋式忠诚卫士”候选人。

  踏踏实实做事,端端正正做人

  在大家眼里,他低调谦和,和领导、同事关系融洽;他敢于担当,无论工作多苦多累,都一马当先,身先士卒;他总是默默奉献,从来不对组织提任何要求;他业务娴熟,多年来所办过的案子没有一起在社会上引起不同声音、不良反应。

  2007年,蒋泽云在办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时,结识了涉嫌犯罪的宁乡在校高中生周某。周某父亲在一起车祸中丧生,却迟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受到亲戚的唆使,周某将自己父亲的遗体抬到了肇事司机的家门口。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周某也不知自己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调查中,蒋泽云了解到周同学家庭经济非常困难,而此时他正好是一名高三生,即将面临人生第一次非常重大的转折点——高考。几经调查走访,蒋泽云对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着人性化办案理念以及教育挽救的原则,蒋泽云决定资助和帮助周某筹集学费,让他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接下来的日子蒋泽云多次到学校看望和了解周同学的学习生活情况,通过结对帮扶,周某顺利通过高考进入了大学深造,现在也已从大学顺利毕业,并在深圳参加工作。该事迹还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报道,得到了各界的赞誉。

  细微之中有敏锐,精益求精见成效

  多年的查案经验,铸就了他灵敏的嗅觉、敏锐的感觉、犀利的分析、准确的判断能力,他能够敏锐的发现隐藏深处的渎职犯罪线索存在,能够使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他所办案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得到了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律师等的认可和认同,实现了办案零事故、执法零过错、干警零违纪的三“零”目标。

  2012年至2014年三年间,蒋泽云带领办案组查办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窝案和串案:如2012年的农机补贴滥用职权、贪贿系列案等;2013年工伤保险中心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等;2014年的拆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受贿系列案等。其中拆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受贿案中仅共同受贿金额就达500余万元,创宁乡县检察院历史上查办贪贿案件金额之最。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为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作出重要贡献。

  在平凡中坚守,在坚守中超越

  自从到反渎局工作以来,蒋泽云的领导和同事换了一批又一批,他在坚守奉献中,对年轻干警言传身教,将自己多年来积累的经验一点一滴的传授给新干警。办案中,他会让年轻干警亲身参与侦查、审讯、文书整理等,让他们尽快获得实战经验……正是因为营造了这样的工作氛围,形成了一个团结和谐、强大有力的优秀反渎团队。通过一起起案件的查处,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仅2012年至2014年三年间,蒋泽云带领办案组,共主办各类贪贿、渎职案件16件23人,参办案件6件6人,所办案件全部为大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1800余万元。所在的反渎职侵权局于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业绩考核全市排名第一,并获得了2014年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的称号。

  根据新形势下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特点,蒋泽云同志改变了过去纯检察、纯办案的旧思路、旧做法,主动地将反渎职侵权工作同地区经济发展大局紧密联系在一起。他始终坚持查办与预防有机结合,在办案的同时认真开展个案预防,及时将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问题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通过开展“双查双建”工作,主动将办案工作统一到全县发展工作大局之中。如通过查办城管局系列案,有利的打击了非法营运等不法行为,通过查办经开区拆迁系列案,规范了拆迁程序,净化了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