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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谈工作】之: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篇

时间:2015-09-24  作者:  新闻来源: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编者按:实干兴邦。一个部门的职责履行得好不好,关键看带头人的能力、水平、作风和担当。为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全面推进并努力实现全市检察工作新发展,经市院领导同意,我们选择上半年有关业务工作在全市走在前列的基层检察院,由部门负责人署名谈“我是怎样抓部门工作的”,将分四个篇章予以编发,本期为第二篇章,供各地各部门参阅。

  望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侦查监督科科长江朔:聚焦重点案件,提高纠正漏捕实效。

 

  江朔:一是狠抓文书规范,提升逮捕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院开展了以季度为单位的法律文书评查活动,以此为契机,我们将各个承办人在文书评查中出现的问题一一列出,并分门别类地进行了归纳,要求各承办人对出现的错误点在科室会议上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由科室的其他干警进行点评。这样一来,干警对于自己文书中出现的错误有了更深刻地认识,之后的错误率也会随之降低。经过两季的文书评查活动,我科文书的错误点明显减少,案件质量也有了显著提高。二是力推机制创新,促进立案监督工作。我院先后和区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健全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的规定》、《关于对公安派出所加强执法指导、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我院的立案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我们挑选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办案骨干作为联络员派驻到基层派出所,加强对派出所日常执法的指导,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派驻干警通过查阅办案台账和登陆公安办案系统等方式,积极排查可能存在的立案监督线索。今年,我院共监督公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案件21件23人,不该立案而立案的21件21人。三是聚焦重点案件,提高纠正漏捕实效。纠正漏捕工作是侦查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我院不断加大侦查监督力度,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三类案件为突破,有力地推动了纠正漏捕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为了突出重点,提高实效,我院在深入分析侦查机关遗漏提捕犯罪嫌疑人的原因、特点的基础上,有的放矢,重点开展对共同犯罪、关联犯罪以及存在另案处理人员三类犯罪的审查,对其展开侦查监督。今年以来,我院共对以上三类犯罪的情形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3名,充分发挥了侦查监督部门的守土之责。

  雨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小乔:通过“两法衔接”工作和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的做法,构建“1+1+1”工作平台,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李小乔:一是推行“五心”工作模式,确保办案件质量。雨花侦监年人均办案数多年位居湖南省侦监部门第一,繁重的办案压力和模式化的审查,对案件质量带来很大隐患。为此,本人创新工作方式,倡导“五心”,以“用心办案”为精神引领,踏踏实实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寓细心于案件细节,防止错案发生;持耐心于解释、调解工作,力争案结事了;用虚心向法院、上级院学习最新的司法审判经验,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秉公道心于公平正义,面对底线不退步、不畏权。怀职业良心于社会责任,培育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今年以来,无错捕、捕后绝对不诉、存疑不诉案件发生,案件质量显著提升。二是注重职能延伸,强化办案效果。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加重点地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有关单位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执法办案单位的不规范行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规范引导作用。我院侦监部门共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均已得到采纳,采纳率100%。如针对雨花区赌博问题、黎托地区“仙人跳”刑事案件以及校园性侵案件三大类型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同时向雨花分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指导查漏补缺、完善有关职能部门制度,效果凸显,得到区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三是形成打击合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通过“两法衔接”工作和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的做法,构建“1+1+1”工作平台,即食品安全部门、侦监部门、反渎部门实时共享食品安全查处信息,共筑“三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全方位彰显检察工作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今年上半年我院通过“两法衔接”监督食品安全刑事立案件4件7人,移送逮捕2件3人,批准逮捕2件2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其中我院通过“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办理了方荣坤等人生产、销售毒“笋丝”、“野蕨菜”案件,并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反渎部门根据该线索成功立案查处长沙首例食品监管领域渎职案件,也是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全省首例以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查处的案件。2015年8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11起《检察机关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全面深入的阐述了该案所带来的良好社会效果。

  开福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贾忠军:依托检察联络室,督促依法行政。

 

  贾忠军:一是全盘谋划,创新工作发展思路。今年以来,我更加注重全盘谋划,以高检院民行工作精神为指导,以全市基层院考核为依据,以民行工作进入全市前三名为目标部署谋划工作,并将要开展的工作按月、按人分解,制成月工作分解表,每季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以此制度为激励,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改变重心,强化程序违法监督。今年,我科以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监督为工作重心,加强对诉讼程序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如年初我科接到赖某某对撤案裁定不服的申诉意见后,经查证区法院审理该案过程中确有程序违法现象,遂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区法院接到建议后,决定将该案重新立案审理,并对承办人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有效维护了赖某某的权益。三是督促完善立案登记制度,打击虚假诉讼。今年以来,我院会同区法院立案庭就如何杜绝虚假诉讼案件,完善立案登记制度,进行了沟通,促其完善立案登记制度,把好入口关。四是依托检察联络室,督促依法行政。依托检察联络室,密切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关系群众利益的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热点问题,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监督,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是督促渔政,护渔湘江。如通过芙蓉北路检察联络室,我收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湘江等河段禁渔期间违法捕鱼、打鱼。掌握这一情况后,我科当即与区农林水利局联系,对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并与区农林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及沿岸街道社区建立了在禁渔期内长效执法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渔政执法行动。《法制周报》、《长沙晚报》、正义网、湘检网等媒体予以宣传报道。二是督促国土,护航耕地。我科通过国土卫星遥控监测执法检查,摸排出了一批典型违法占用耕地的案例,有选择地将占用耕地数量较大的单位,对区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行政,确保耕地完整。经过努力,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的个案处理到位,违法占地的当事人均受到处罚和教育。

  望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高丽宏:依托检察联络室积极宣传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在走访中发现司法救助对象。

 

  (图中检察官为高丽宏)

  高丽宏:一是夯实基础,确保接待工作有序开展。首先落实好“首办责任制”。对于群众的信访诉求,建立“一本通”机制(即来院走访人员基本情况、信访事由、原处理情况、分流处理、承办部门承办情况、处理结果等建成一本手册,信访流程一目了然),努力把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其次落实好“涉检信访风险防控机制”。对于我院办理的案件全过程、全岗位、全人员、全层级设立风险防控点,将涉检信访风险防控分解到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一旦发现涉检信访风险及时予以纠正。三年来,我院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事项。再次结合检察联络室和“三联三访”活动,开展多种形式下访寻访。每月定期到辖区各乡镇(街道)走访,将信访接待室搬到基层群众“家门口”,面对面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与实际困难。二是抓住短板,促进申诉工作均衡发展。年初,我们认真研究相关考核办法,针对短板抓弱补强。针对“两刑”案件越来越少的情况,我们就采取措施狠抓司法救助工作,使申诉业务健康均衡发展。通过与区委政法委、财政、民政、司法、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联系制度,经常与上述机关保持联系,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依托检察联络室积极宣传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在走访中发现司法救助对象。深入交警队及本院侦监、公诉部门开展调查,对交通事故及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需要救助的被害人进行调查摸底。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正义网分别以《湖南望城:检察官帮助重建家园救助对象送锦旗致谢》、《湖南望城:检察院救助困难刑事被害人传递司法温暖》为题,对我院司法救助情况予以了报道。三是整合资源,业务工作全面提升。控申干警少,工作繁杂,更缺乏自侦案件办案经验。我们就改变过去单兵作战模式,通过与侦查部门整合资源,共同开展初核工作。上半年除自办1件初核案件外,与渎侦局合作办理了刘洪波涉嫌玩忽职守等2件初核案件,并均已移送立案。对于涉及民事诉讼监督类信访事项,便与民刑部门合作,受理并审查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件,同时对申诉人做好说法释理工作,使申诉人怀着诉求而来,带着满意而归。

  天心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左丹: 理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制定《天心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规程》。

 

  (第一排中间为左丹)

  左丹:一是敢于监督,滚动开展专项检察工作。春节期间,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执行专项检察。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请假外出的审批手续、请假理由、担保人信息、销假手续等内容进行了检察核实。4月份,开展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专项检察。对2014年以来近200份司法所上交社区矫正中心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核实。5月以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清理、核查,每月与司法局核对矫正人员名单信息,对现有的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进行了逐人见面核查,并建立了专门台账进行管理。连续两年来,持续开展对监外罪犯中法院并处财产刑的执行情况检察,根据案件判决时间、罚金数额、执行期限等分别造册,与法院案卷进行核对,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对监外罪犯涉及罚金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并进一步完善财产刑执行内部操作流程。二是规范监督,制定监督规程规范监督方法。在收集所有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基础上,理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制定了8000余字的《天心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规程》。规范社区矫正检察“四查四看”工作步骤,即一查社会调查评估是否依法进行,看得出结论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二查矫正对象移动定位监管系统,看矫正对象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现象;三查矫正措施,看对矫正对象的组织管理、劳动教育是否到位;四查矫正档案,看是否对矫正对象按时入矫、解矫,按规建档,有关法律文书、资料是否完备齐全。三是善于监督,总结加创新提升监督能力。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如《三“+”提升社区矫正效果》一文在检察日报发表,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执行专项检察情况反馈和对于未成年人创新检察模式的经验材料在湖南检察简报、湖南监所情况反映上发表。自主开发“社区较检察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对每名矫正对象从入矫到解矫全过程动态监督,杜绝脱管、漏管现象,该软件在长沙检察系统予以推广,并得到了高检院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