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把食品安全领域中的渎职犯罪作为查办的重点,积极开展查办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护卫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为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早在2008年8月,商务部、财政部就联合出台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
今年年初,该院反渎职侵权局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在实际申报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专项资金过程中存在漏洞及人为操作空间,且监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随意性等问题,属于腐败高危的灰色地带。在长沙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支持下,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开展小专项行动,通过缜密的初查,发现长沙市大型屠宰企业----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专项资金200余万元。该院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共20余人组成专案组,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市屠管办副主任周某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对虚开无害化处理决定书的宁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黎某某、罗某某、苏某某以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同时,该院还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市商务局以及宁乡县商务局存在的严重失职渎职情况,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将线索移送给雨花区检察院立案1件1人,移送宁乡县检察院立案2件2人。至此,此次小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渎职犯罪案件5件7人。
为更好地打击发生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院反渎职侵权局紧紧围绕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早谋划、早起步,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线索摸排。今年以来,该院共立案侦查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移送他院立案侦查4件7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