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胡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6月19日下午,由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刘某、胡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3起刑事速裁案件在望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据悉,这3起案件是在全面推行员额制司法改革后,由员额制检察官公开开庭审理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担任公诉人的是望城区检察院首批员额制检察官、公诉科副科长欧浩洋。由于推行员额制司法改革,该3案的庭审在程序上也进行了改革,庭审前核实被告人身份情况、告知法庭组成人员以及相关诉讼权利等工作由法官助理主持完成,员额制法官只负责审判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必须按照司法亲历性要求,在司法一线作为案件承办人直接办案,履行检察官司法办案职责,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为全面推行和落实员额制司法改革,望城区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部署方案,自6月16日起,该院以员额制检察官身份出庭支持起诉7件7人,通过大一统系统给员额制检察官分配刑事案件15件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