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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举报中心在深圳挂牌

时间:2014-07-25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1988年3月8日,深圳市检察院成立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经济罪案举报中心(后更名为举报中心)。该中心成立后,1个月内就接到207件举报线索,是中心成立前同一时期的7倍。1989年,广东省检察院成立了反贪局。1995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挂牌,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走上新台阶。

  1989年8月15日,两高发布《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在通告的最后限期(1989年10月31日)之前,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的贪污、贿赂分子有25544人。

  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目光下,反贪污贿赂工作一步步向纵深发展。

  张京文,时任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国家药监局系列大案就是从反贪局最早侦查其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案带出来的。自2003年至2007年上半年,他与同事平均每10天就将一名腐败官员绳之以法,平均每15天就查办一起大案,平均每两个月就查办一起大要案。

  全国检察机关像张京文这样的反贪干警还有很多。这支队伍身负重任,不负众望。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陈同海、王立军……一批腐败官员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处、提起公诉,受到法律严惩,是检察机关依法坚决查处腐败分子的有力明证。

  打击,是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最有力的手段。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以专项工作为抓手,盯紧重点领域、环节、人员的贪腐犯罪,推进办案工作向深入发展,既是这五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加大打击力度的一个切实举措。

  针对办案线索发现难、办案力量不足、办案谋略提高等实际问题,2010年以来,检察机关总结分析贪污贿赂犯罪窝案串案规律特点,强化对案件线索的统筹综合使用,缜密开展辐射性初查,积极推进集约办案,推广各地“挖窝查串”成功经验,有力地提升了反贪办案的整体水平。

  2012年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通过。为全面应对刑诉法修改对反贪工作提出的新挑战,高检院反贪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贯穿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意见》,为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提升水平指出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