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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土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体:        】

    【基本案情2010527长沙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201000013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开福区综合农场土地使用权,20141012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开福区综合农场土地13559.25平方米,案卷编号20140911009,土地供应方式为修改出让条件,应收土地价款10071万元,欠缴10071万元。

    【诉前程序】开福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后,于20171116日立案,同年1228日向长沙市国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1、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土地出让金追缴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向长沙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缴欠缴的10071万元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避免国有资产遭受损失。2、根据《湖南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长沙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整改情况】长沙市国土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于2018529日收缴长沙市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的土地价款100707896元。至此,该起案件已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取得了实质效果。

    【典型意义该案在办理过程中,注重诉前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并不是为了把行政机关送上被告席,而是希望能够更好地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之后,本院一方面配合国土部门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其细致地说法释理,指明履行合同欠款的职责与拖欠余款的不良后果。另一方面积极督促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职收缴国有土地出让金,避免被起诉至人民法院造成不良后果。在多方的协助与配合下,最终1亿余元土地出让金被成功收缴。本案对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保护了国有财产,为公益诉讼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湖南日报、最高检予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