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检察机关2021年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长沙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8545件13468人,同比分别上升71.83%和76.49%。不批准逮捕4686人,同比上升153.16%。共起诉各类犯罪12508件20307人,同比分别上升42.92%、55.39%;不起诉2868件4118人,同比分别上升44.92%、53.6%。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1994人,占审结人数的90.87%;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14686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3946人,占提出总数的94.96%;法院采纳14381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92%。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对“减、假、暂”活动发现不当提出纠正752人,已纠正(含积存)752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309件,已纠正310人(含积存);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17人,已纠正229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194件,已纠正(含积存)196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7件13人。
二、民事检察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96件,同比上升53.61%;提出抗诉13件,同比下降38.1%。法院同期审结20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19件,民事抗诉改变率95%,同比下降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2件,法院裁定再审140件,
三、行政检察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3件(含积存),同比下降26.95%。其中提请抗诉1件,提出抗诉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立案1139件,同比下降26.23%,占受理总数的91.63%,其中民事立案242件,行政立案897件。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271件,同比上升22.09%。其中民事公告189件,占比14.87%;诉前检察建议1082件,占比85.13%。共提起公益诉讼91件,同期法院一审判决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58人,同比上升41.5%,不捕292人,不捕率为44.92%。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77人,决定不起诉170人,决定不起诉率31.08%,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救助件数75件,实际救助人数81人,救助金额135.22万元。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决定给予赔偿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