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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时间:2014-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名。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检察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5、身体健康,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30日(星期三)

  2、报名地点: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6017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号)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一份。

  四、考试

  1、笔试和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为一般法律文书写作或一般公文写作,占30%;技能测试内容为电脑文字录入,占20%,以每分钟文字录入字数计测试成绩。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占5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情况,按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社区实地考察、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和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劳务派遣部门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七、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工资标准由市人社局核定标准发放。

  2、享受有关保险等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联系电话: 88628246 联系人:黄海涛

  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4年7月28日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