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建设一条“阳光地铁、廉洁地铁”,2014年10月28日,长沙县检察院来到中铁十一局长沙地铁3号线13标项目经理部,双方举行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合工作机制签约仪式,并授予“联合预防单位”牌匾。这也是该院首次介入地铁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标志着“检铁”预防列车正式启航。
签约仪式上,长沙县检察院与项目部签署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合工作机制》,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双方决定进一步密切联系,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络员机制、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机制、协调配合机制等开展联合预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经验,针对地铁项目建设中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风险环节,采取教育、制度与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努力从源头遏制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地铁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长沙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阎媚,长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忠义、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章辉,项目部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郑旺常及经理姚毅等相关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