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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沙检察宽严结合保社矫质量 64人被重新收监
   作者:岳珊 2014-12-16 新闻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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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检察机关,既要严格执行刑法的规定,同时,也要切实保证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国强表示,近年来,该院做了一系列创新尝试,真正实现了宽严结合、人文关怀。特别在刑罚执行检察监督过程中,从源头上保障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的质量。

  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国强接受记者采访

  日前,2014年“司法公正长沙行”采访报道组深入到了长沙星城地区检察院、天心区检察院等单位,从检察机关层面感受长沙“宽严结合”、创新方式、确保质量的社区矫正工作。

  “宽严结合”保证社矫人员权益

  开设赌场、抽头渔利……1979年出生的彭灿(化名),初中毕业后就一直没有正经工作。2012年,彭灿赌场内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查获了大量赌金。虽然难逃处罚且曾几度留有案底,但彭灿因罪责较轻,加上案发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态度较好,得到从轻处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2014年11月,缓刑期满两年的彭灿,迎来了他期盼已久的“解矫”日。一大早,彭灿将自己仔细梳理了一番,和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坐在司法所会议室里,安静地等待。在听取自我总结、意见建议后,岳麓区司法所所长陈治国宣告彭灿解除了社区矫正。“明天起,你就是一名普通市民了,希望你好好开始新生活,不要再犯。”

  彭灿接受记者采访

  两年的社区矫正,彭灿如今终于卸去了心中的重担。彭灿说,这两年多亏了社区街道和大家的帮助,社区民警经常来我家和我聊天,司法所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也经常打电话问我情况,大家都生怕我出事。“因为我的不懂事,让家人对我都失望了。两年的时间,我也做了很多的反省,以后再也不会做任何违法的事情了。”彭灿说,现在只想过好新生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自由。正如姜国强所说,保障社区矫正的质量,除了展现法律“宽”的一面,也必须维护法律的“严”。

  和彭灿同样是社区矫正人员的戴楚悦(化名),却有着截然相反的命运。2012年5月3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戴楚悦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原本,戴楚悦很快也将迎来自己的“解矫”日。但一时糊涂,却让他再次失去了可贵的自由。

  戴楚悦今年3月中旬起,就再没去过司法所报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也无法联系到他。这莫名的“失联”,却是因为他吸毒被公安机关拘留,被送去强制戒毒。最终,因为违反关于缓刑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戴楚悦缓刑两年的执行部分被完全撤销,不仅如此,他还将被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两年。

  原本只剩一个多月就“解矫”,却因为吸毒功亏一篑。回想这一切,戴楚悦眼眶不住泛红。戴楚悦说,矫正期间他找了一份工作,不算累也挺顺心,但是,因为和老婆离婚,所以心情很差。“一气之下就去赌钱,结果反而输了更多。最后,只能靠毒品来麻痹自己。”

  戴楚悦说,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结果,其实是自己太不理性,心情不好就去吸毒发泄,完全没有考虑到后果。“虽然很后悔,但是也没办法了。我已经下了决心,这两年好好改过,出来后踏实工作,重新开始。”

  64名社区服刑人员被重新收监

  除了“宽严结合”外,近年来,星城地区检察院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违法暂予监外执行、逃避法律惩处以及监管缺位等问题,有针对性加大了检察力度。

  姜国强表示,2012年、2013年,星城地区检察院连续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检察活动,对部分人员进行体检复查,结果发现17名不符合条件或条件已消失人员,并马上向相关单位发出收监执行的监察建议。

  邱一民(化名)就是体检复查后,被收监的对象之一。2003年,邱一民因犯制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05年,邱一民因病初次保外就医,并于2006年、2008年分别进行了续保。

  然而,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邱一民在每年的保外就医考察中,都通过伪造湖南省人民医院、湘雅附二的病理图文分析报告等资料“蒙混过关”。在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开展大规模专项排查中,发现了邱一民的情况涉嫌骗取保外就医,并正式移交雨花区人民检察院。

  据了解,专项检察活动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摸底排查减刑、假释“三类罪犯”406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116人。截至2014年10月底,发现严重违规和严重违法的缓刑、假释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条件消失的罪犯64人,及时通过检察建议启动收监执行程序,已全部收监执行。

  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市共有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罪犯3513人,其中,管制罪犯180人、剥夺政治权利101人、缓刑2879人、假释264人、暂予监外执行89人。

  智能“系统”助力检察工作规范化

  案卷档案堆成“山”,不仅查找起来麻烦,管理上也容易出现疏漏。正因如此,面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形势、新变化,2011年以来,星城地区检察院在天心区检察院进行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不仅制定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规范(试行)》,设计了文书格式,开发了“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还在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全面推广,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工作人员使用“社区矫正管理系统”

  据了解,“系统”提供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化建档,设置了包括姓名、性别、户籍住所、家庭成员、判决罪由、刑罚种类、健康状况等15项个人信息项目,通过加密手段控制查询、修改、注销等操作,保证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通过“系统”不仅可以分阶段设置有社区矫正对象现实表现、调查评估情况、交付执行情况、矫正监管情况、检察监督情况等5大项181小项的矫正监督项目。“系统”还具备可自由选择组合个人信息项目、矫正监督项目、排序方式进行动态或静态统计分析,掌控社区矫正人员的组成与流动。

  天心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工作人员蒋鹏告诉记者,以往对单个司法所所管辖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检察监督时间至少半个工作日,“系统”投入使用后,只需要一个小时就可完成,不仅大大减少了工作量,还基本杜绝了人为篡改监督记录的现象。

  蒋鹏说,“社区矫正人员初次建立电子档案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其刑期计算生成贯穿整个矫正过程的检察监督任务菜单。每次登陆,‘系统’都会自动查询数据库,比对各个矫正阶段的剩余时限,并在期限前三日内进行弹出式提示,提醒检察官及时进行日常监督。”

  不仅如此,“系统”还能在每次登陆时自动统计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违规违法登记情况,对存在一次违规违法登记的进行黄色标识,二次及以上的进行红色标识,并提醒检察官进行监督处理。

http://www.hn.xinhuanet.com/2014-12/15/c_11136443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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