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吟丰 姜秦秦 张艳丽)“别看这只是一本宣传小手册,关键时刻它就能发挥大作用!”近日,张阿姨在湖南省宁乡县检察院开展的法律宣传展台前,见几名检察官正在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便主动加入了分发手册的队伍,不时向来往群众介绍手册内容。
张阿姨如此热情,是因为她自己就是一名法治宣传小手册的受益者,此前,她正是从手册中知道了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这一监督职能后,才联合自己的工友们来到检察院反映他们的诉求——张阿姨等32人系宁乡县某水泥公司职工,因生产设备落后,公司被政府关闭。为索要拖欠两年之久的劳动报酬,32人曾多次上访,后在当地村委会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结算,水泥公司向32人出具了欠条,却一直未将欠条兑现。2015年7月20日,张阿姨等32人向宁乡县法院提起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
没过几天,恰逢宁乡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在该水泥公司所辖的乡镇开展法治宣传,张阿姨领到了一本宣传手册,里面提到检察机关民行部门有支持起诉的法律监督职能。于是张阿姨等人抱着希望来到宁乡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民行科检察官先是安抚好他们的情绪,然后认真了解了事情的前后经过及诉讼情况,及时收集了相关材料。经审查,32人起诉水泥公司依据该公司出具的欠条支付劳动报酬的要求合法合理,是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共同诉讼,符合支持起诉的规定,该院遂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考虑到涉案公司已被政府关闭及当前执行难的问题,该院还与法院审判人员多方沟通联系,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予以确认。2015年底,32人全部顺利地拿到了被拖欠两年之久的全额工资共计91万余元。
http://newspaper.jcrb.com/2016/20160411/20160411_002/20160411_002_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