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嗣娟 张艳丽
长期以来,“讨薪难”已成社会顽疾一直备受关注。日前,笔者所在检察院以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的方式办理了一起支持起诉案件,案件中的32名讨薪者全部全额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共计91万余元。
实践中,检察机关为当事人提供讨薪帮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普及劳动法律常识,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二是向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向公司负责人宣讲政策法律等方式,为当事人讨薪提供法律支撑;三是受理当事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请支持起诉(或移送线索)和申请民事监督案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劳动者权益;四是对恶意欠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构成犯罪的以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
从法律效果来看,法治宣传有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督促劳动部门履职效果也不甚明显,通过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打击的也在少数,社会影响不大,而且执行方面也有难以到位的问题。而支持起诉中,通过先期开展调解促成调解结案,不仅是检察机关帮助当事人讨薪的新举措,弥补了长期以来仅通过刑事诉讼手段的方式支持讨薪的不足,而且还能有效保障当事人利益,减少讼累,节约司法成本等。
支持起诉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业务,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对当事人而言也是一种新生事物,容易使被告产生司法机关偏向原告的误解,把握不好就可能打破诉讼平衡。因此,检察办案人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特别注重与审判人员和被告进行沟通,以取得审判人员的支持,消除被告的误解。另外,在支持方式上,要跳出单纯提供咨询、发表支持起诉意见的思维禁锢,应综合考虑案件一旦判决后能否全部执行到位、给社会稳定会带来的影响等诸多问题,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