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白某,涉嫌私刻印章伪造施工合同骗贷1亿余元却尚未立案侦查。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邹甜,在派出所巡查走访中发现了这一线索,随后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通过监督,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挽回损失1700万元。
6月13日,记者在岳麓区人民检察院采访时获悉:为有效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即“两项监督”)工作,加强对派出所刑事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提升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指导效果,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创新机制,自2014年10月起,出台了“派出所刑事执法分片监督衔接专项工作制度”(简称“包片”办案制度),要求检察干警每个月都定期到派出所开展巡查走访。邹甜就是在“包片”办案时发现白某的线索。
要求警方说明不立案理由
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任为告诉记者,经与岳麓区公安局商定,将辖区内20余个派出所划分为北、中、南三个片区,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三个办案小组分别对应三个片区,与各派出所刑侦中队建立常态化对口联系机制。
“包片”检察官的主要职责:日常查阅公安案件信息系统的受案、立案等情况,开展立案监督线索排查;每月定期进行巡查走访,协助研究刑事发案规律,制定打击、防范政策和措施;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侦查行为等。
2015年底,“包片”检察官邹甜在派出所巡查走访中发现,因为开发商白某的个人原因,其建设的楼盘处于停工状态,不少购房者打了报警电话。
通过调查分析,邹甜发现了白某涉嫌私刻印章伪造施工合同,骗贷1亿余元的事实。“白某的案子很复杂,但其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犯罪事实清楚,以此对其立案侦查是一个比较好的切入口。”
“一开始,公安机关没有设想以白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犯罪,对其立案侦查,”邹甜回忆,因为侦查方向未定,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一度陷入僵局。
该案涉及到购房款以及工程款问题,在任为看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能帮助老百姓挽回损失,促进工程建设,契合了检察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大趋势。
于是,“包片”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并建议公安机关以伪造公司印章作为切入的侦查方向。
在公安机关决定以白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侦查后,“包片”检察官又积极引导侦查取证。
今年1月2日,白某被移送审查批捕。由于前期工作到位,案件承办人受案仅3天就依法将白某批准逮捕。
随后,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又及时启动结案后的挽损跟踪服务。截至目前,该案已挽回损失1700万元,全部用于退还部分购房款和工程款。
“派出所‘包片’办案将以往被动单一的事后监督转化为积极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立体监督,不仅拓展了监督视野、延伸了监督的触角,更是扩大了检察工作在基层的覆盖面,增加了监督的‘刚性’。”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智对记者说。
提前介入35件重大疑难案件
任为认为,“包片”办案制度有三个优势:首先,检察干警主动上门走访,可深入了解公安机关办案时遇到的困惑、问题,并帮助解决。如,取证的问题,法律适用的问题。
其次,检察干警通过“包片”办案,查看案卷,可发现“两项监督”线索,扩大了案件来源。据统计,2015年以来,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0件45人,撤案17件17人,共提前介入35件重大疑难案件,介入后批准逮捕28件76人。
再次,检察干警“包片”办案,增加了部门的影响力。
一次,“包片”检察官邹甜在长沙市银盆岭派出所摸排线索时,发现了一个医托团伙在长沙市岳麓区湘雅三医院、省肿瘤医院等处涉嫌犯罪的线索。
“这个医托团伙大概有13人,他们内部分工明确,有人假扮医生、病人,有人专门骗人,还有专门的司机。”
任为说,打击医托的难点在于取证。他举例说,公安机关打击医托一般要抓医托骗人的现行,证据链不能断。“医托团伙中有多个角色,如果有人未归案,就有可能串供。”
针对该案,“包片”检察官提前介入,审阅案件材料。
“要把医托案办成铁案,我们建议公安机关对医托团伙要‘一锅端’。”任为说。
侦查过程中,“包片”检察官跟踪案件进度,引导公安机关审讯、侦查。例如,办理医托案件会涉及到假处方。如果医托团伙否认假处方系其出具,“包片”检察官则建议公安机关做好笔迹鉴定。
最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医托团伙13人,维护了医疗机构的就医秩序。
银盆岭派出所所长胡缔军说:“我所地处岳麓区繁华路段,案多人少,‘包片’检察官为我们提供的适时办案指导,有利于我们规范侦查行为,提升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