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长沙,雨,我最为关注的一件集资诈骗案在历时一年后,被告人王占玲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被害人。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能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我的诗和远方。”这是我2016年写在日记本上的一段话。
“检察官,你一定要为我们主持公道。”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2015年12月27日,我刚到办公室,一对七旬老夫妇就拉着我的手,老泪纵横地倾诉他们的遭遇。王占玲涉嫌非法集资案共涉及154名被害人,大部分都是老人,涉案金额达1800余万元。
那段时间,我一直怀着沉重的心情审查案卷材料。为了尽快查明真相,我列明补证提纲,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补证;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王占玲等人非法集资的情况、被害人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针对该案另一嫌疑人未被移送起诉的情况,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
2016年9月10日,该案在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为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论处。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占玲被判构成集资诈骗罪。
“闺女,谢谢你为我们讨回了公道。”庭审结束后,我的周边聚集了40多名被害人,看着他们真切的眼神,我顿感欣慰。
岁末年关,各种“花式诈骗”层出不穷,我希望大家时刻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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