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石,1982年出生,现任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室主任。从检10年来,他承办、参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达120余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2016年荣获“湖南省优秀侦查员”称号。
34岁的黄石,眼神犀利,记忆力超好。3年前办的案子,他如数家珍。
黄石是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室主任,近日荣获“湖南省优秀侦查员”称号。
在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一些案子经过拉锯战没有进展之后,黄石往往会以“救火队长”的身份接手。他乐于啃硬骨头。“他做事条理清晰,考虑问题缜密周全,审讯突破能力极强,是个让人放心的好同志。”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立说。
近日,黄石接受了《法制周报》记者采访。他说,他手头正在办一个大案,涉案金额估计破千万元,具体案情不便透露。“有人建议当事人家属花200万元去‘打点关系’,被拒绝了。当事人完完全全相信我,他叮嘱家人配合检察机关调查,不要动妨碍侦查的歪主意。”黄石说,当事人相信他是那种能公正处理案件的检察官。
“烫手山芋”中挖出大案
2015年,黄石接手查办潘某涉嫌行贿系列案。
潘某一开始从事的业务是代办产权证。因为业务关系,他与长沙市市场服务中心原主任李某某相识并向其行贿。
2004年成立经纪公司时,潘某就已经在为不法行为作准备了。“他让司机和弟弟代持公司股份、担任法人代表,公司、房产均不在自己名下。”
长沙市市场服务中心有一块土地,可用于房产开发。潘某嗅到商机后,和李某某商量做一笔“大买卖”:潘借用长沙市市场服务中心下属国企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该房产项目。为此,潘向李承诺的好处费高达2500万元,已兑现输送的贿赂也多达562万元。
就这样,在没有开发公司,没有土地,也没有开发实力的情况下,潘拿到了这个项目。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利润高达1.7亿元。
黄石接手时,该案已经陷入僵局,可谓是一个“烫手山芋”。这是因为,潘此前涉及两起案件,他有应对审讯的经验。潘某在被采取调查措施之前,得知纪检部门在调查长沙市市场服务中心原主任李某某的问题后,已经和妻子在家搞了几次“模拟审讯”。
“潘从一个没有任何背景、无任何资金实力的无名小卒,逆袭为可以调度几千万、上亿资金开发上十亿元工程项目的大人物;长沙市市场服务中心将自己现成的开发项目、开发资金以及可以预见的巨额利润让给潘。”黄石分析,这太不正常了,其中肯定有利益输送。
据此,黄石对潘某行贿案的侦查方向定在了房地产开发方面。
针对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特点及对潘某开发项目的深入调查,黄石认为,潘的问题主要出在从该中心获得项目和资金、国土手续办理、规划容积率调整、征地拆迁补偿、银行贷款等方面。
在审讯期间,黄石巧妙布局取得突破。“我利用矛盾,瓦解攻守同盟,促使潘某和股东陈某交待问题,并互相揭发。”黄石说。
经侦查查明,潘某、陈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长期围猎党政干部,涉及人员多,涉及时间长,涉及行业范围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之后,黄石还将潘某实际控制的湖南恒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陈某、财务主管朱某均以单位行贿罪补充立案,深挖出受贿犯罪线索共计20条,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7人。
2016年8月,潘某、陈某因犯单位行贿罪获刑。
一本影集感动嫌疑人
“作为一名侦查人员,办案既要有铁腕,也要有人文关怀。”在不少同事看来,黄石是一名有温度的检察官。
2013年,黄石承办了开福区教育局邹某受贿一案。
邹某在2009年10月至2013年10月担任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信息中心专干期间,利用负责制作信息化设备采购招标方案的职务之便,接受了7名厂家业务代表的请托,在该局城域网项目、电脑室设备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30余万元。
邹某在制作招标参数、起草招标文件时,通过设置参数,使得行贿对象公司的产品最符合条件,最终使得行贿人公司的产品中标。看起来“天衣无缝”。
黄石记得,他刚进审讯室时,邹某脸色阴沉,对他的话无动于衷。
黄石找来邹某的相关资料,着重查看其家庭情况。通过深入了解,得知邹某的父亲同样因犯错误被解除职务,靠医药维持生存。邹某还有一个幼儿。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黄石去医院看望了邹父,又赶到邹家看望了其幼儿。审讯室里,当黄石将幼儿的一本百日影集放在审讯桌上时,邹某流下了眼泪。
黄石趁机教导他,要做一个知错就改的父亲,不能给儿子留下“黑心钱”。邹某一听,似乎有所心动。之后,黄石因为受伤打着绷带坚持审讯。邹某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我知道你们是真心关心我和家人,如果我再不交待,我良心过不去了……”
“百日影集满足了嫌疑人的心理需求,事实上,我们前期做了大量工作,掌握了大量证据,目的是让嫌疑人认罪服法,让嫌疑人感受到他受到公正处理。”黄石说。
如何让嫌疑人感受到他受到公正处理?
黄石认为,有时就是一句话或者一个动作。邹某后来告诉黄石,有一次,邹在看审讯笔录时,发现23页纸竟然没有一个错别字,他本来想挑挑毛病,结果硬是没挑出来。
对话黄石 : “ (办案) 不能差不多就算了”
记者:你为何会选择做检察官?
黄石:我大学学的是法律专业,在检察院实习过,对办案侦查工作感兴趣。我很享受经过自己的努力,突破每一个嫌疑人的口供,和办理每一起案件得到法庭有罪判决带来的兴奋感和成就感。
记者:你办案时不是为了办案而办案,而是会延伸,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黄石:这是职责使然。职务犯罪案件,往往会“拔出萝卜带出泥”。这就要求我们办案时不能“就事论事”,不能差不多就算了。
记者:你如何理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黄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尤其是侦查人员,我们一定要保证实体、程序公正,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成为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我们要让嫌疑人感受到,他受到了公正处理,心服口服,进而认罚服法,敬畏法律。如此,他也会影响到他的家族和身边人。
这就要求我们在办案中,要有文化素养和专业素养,在与嫌疑人打交道时,让他感受到检察官一身正气,值得信任。当然,在办案中,我们也不能急于求成,不能为了办案而去骗嫌疑人。
记者:有观点指出,在打击受贿的同时,有必要依法惩治行贿,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黄石:我们办案中会发现,有时同一岗位上的官员,抓了又抓,行贿的还是那些人。这就造成了一个误区:送钱没事,收钱才有事。近年来,最高检出台了相关解释、通知,加大依法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
记者:你在工作中是否会遇到干扰因素?
黄石:确实,有时当事人会通过我的亲朋好友来说情,或者打探案情。我就会对亲朋好友说,你们这样做就是自私,因为你把当事人搞出来了,把我送进去了。我如果徇私枉法,那是会坐牢的。我们办案,总是看到别人的悲剧,难道我们自己还想着侥幸?
记者:工作之余,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多吗?
黄石: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陪妻儿。在办理潘某行贿案的关键时刻,我妻子正面临分娩。我赶到医院的时候,面对产后极度疲惫虚弱的妻子,愧意满满。这些年,妻子一直在默默支持我。我想对她说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