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群众关注的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的耕地上违章搭建的钢结构厂房,近日,在两份检察建议的推动下,这些厂房终于被依法拆除。
今年6月初,雨花区检察院在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调查时发现,跳马镇沙仙村村民周某、张某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未办理任何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违章搭建钢结构厂房用于仓储和产品加工。发现线索后,该院迅速赶赴现场,固定相关证据。经查,周某、张某违章搭建的厂房,致使生态绿心地区的土地处于被毁坏及被非法占用的状态,该区域无法发挥其生态保护功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受到侵害。
据悉,2013年,《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地方性法规来保护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的生态环境。承办检察官认为,跳马镇政府、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区分局对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负有监管职责,存在怠于履职的行政不作为行为。为此,该院分别向跳马镇人民政府、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区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督促其依法对周某、张某擅自违章搭建的厂房进行拆除并开展复绿。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开展拆违行动,对于已经建成的违章建筑,进行分步骤、分阶段的拆除,会同城管及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于绿心地区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控制,坚决防止新增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8月18日,周某、张某违章搭建的钢结构厂房已经全部拆除完毕,如今正在开展复绿工作,积极提高绿心地区的绿化率,使绿心地区成为长株潭城市群名副其实的“生态之肺”。
与此同时,该院还督促环保部门对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污染较大的工业、企业,可以整改的整改,该搬迁的坚决搬迁。并会同林业部门有效保障绿心地区的绿化率,防范并打击绿心地区的毁林、占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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