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启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剑指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要求重点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情况,严查背后的司法腐败。
曹建明:严惩司法腐败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今年初,中央政法委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促进解决刑罚变更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报经中央政法委同意,高检院决定从3月20日起到12月底,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曹建明指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仅直接影响罪犯矫正改造效果,而且严重违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严重伤害社会公平正义。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开展这次专项检察活动,是检察机关贯彻中央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法律监督、严惩司法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必取得实效。
详细见 http://news.jcrb.com/jxsw/201403/t20140321_1353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