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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研讨班暨全市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宁乡县召开

时间:2015-08-18  作者:  新闻来源: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5年8月12日,全市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研讨班暨全市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宁乡县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全体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长助理、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星城地区检察院班子成员、市检察院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副县级干部出席、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湘中,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百坚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陈绍纯首先就正确理解和把握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扼要作了概括和阐述,包括正确理解和把握检察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组织结构等问题;接着就今年元至7月全市检察工作进行了总结;重点就做好今年后段检察工作特别是着力抓好主动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稳定、深入推进反腐、强化诉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检察改革、真诚全面接受监督等8个方面的工作讲了明确意见:

  在讲到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时,陈绍纯指出:要积极、扎实、有效开展省检察院部署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力求监督立案一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涉嫌犯罪的案件,监督撤销一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监督立案一批索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索贿受贿、渎职侵权案件,监督纠正一批侦查活动违法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营造依法保护经济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在谈到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时,陈绍纯强调:要敢于和善于查办发生在本辖区的职务犯罪要案、特大案、危害民生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案和“小官大贪”等案件,真正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显著成果和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查办要案的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职务司法保障的规定,维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坚持以促进形成有效预防机制为方向,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谈到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时,陈绍纯要求: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精神,切实抓好已出台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完善,确保已明确的改革任务取得实效;市检察院要加强对宁乡县检察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为全面启动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效作法;作为全省检察改革试点基层院,要注意做好检察改革组织领导、宣传学习、调查摸底、谈话谈心、汇报协调等准备工作;在谈到主动、真诚接受监督时,陈绍纯强调: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检察权置于内外部有效监督之下。在内部制约监督上,要强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的动态监控、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五类”案件的专项督察,全面深入开展“三走访、两查找、一确保、一促进”专项活动,促进司法办案人员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在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上,要加大公开力度,积极畅通人民群众零距离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要通过广泛联系群众和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满意度;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和开展好“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切实提高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质量。要精心组织开展市检察院部署的各类有关主题活动,力求做到零距离联系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零距离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零距离接受监督。

  徐百坚对全市元至7月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讲评,并对全市检察改革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姚湘中就全市元至7月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讲评;各基层院检察长就如何思考、研究和开展或准备开展本地检察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及如何抓好今年后段检察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宁乡县院、浏阳市院就检察改革试点、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分别作了典型发言;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全省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观看了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专题片。

  会议期间,陈绍纯与宁乡县委书记谭小平,副书记、县长周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平交换了工作意见。周辉、刘平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