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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 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时间:2016-01-20  作者:  新闻来源: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图1: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场

  

  图2: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19日,在长沙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回眸

  2015

  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发展大局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一年来共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等犯罪88人。批准逮捕非法阻工、强揽工程涉嫌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的犯罪嫌疑人52名。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37人。

  打击刑事犯罪 构建平安长沙

  大力加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6762人,提起公诉9899人。对符合刑事和解法定条件的案件不批捕389人、不起诉125人。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乡镇、街道检察联络室建设,服务稳定和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动态监督,监督纠正违法情形433件次。

  惩治职务犯罪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惩治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8216人,同比分别上升15.9%14.3%。立案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同比上升27.3%。依法查办了两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一批县处级干部涉嫌重特大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要案。依法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55人。严肃查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大肆“围猎”干部、行贿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16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7人。

  监督诉讼活动 维护公平正义

  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着力维护和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以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为重点,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5件,监督撤案149件。以监督纠正量刑畸重畸轻、审判活动违法等问题为重点,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3件。对489名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但经审查不符合其条件的罪犯,依法监督不予批准;依法对32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条件已消失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刑罚。

   坚持改革创新 释放检察工作活力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活力。依法办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65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对符合规定的10件“七类案件或情形”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和程序。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节约司法资源。有序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  

  践行“三严三实” 加强自身建设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星城地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进集体”,驻省女子监狱检察室被评为“全国示范检察室”;长沙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市检察机关共4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14人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12人荣获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能手”、“优秀案件承办人”和“十佳公诉人”、“业务标兵”、“优秀办案能手”等称号,为历年之最、居全省之首。

  主动真诚接受监督 构建廉洁公正司法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真诚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通报工作及事项7次;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和交办案件4件;举办全面、深入接受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监督“四个主题”活动暨系列座谈会,接受代表、委员询问,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各类案件信息1.7万余条,公开法律文书3000余份。

  展望   

  2016年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思路是: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更加注重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注重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实现长沙检察工作新发展,为服务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更加注重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贯彻“五个发展”新理念,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服务创新发展。加强对涉城乡一体化建设各类民商事案件审判的监督,服务协调发展。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服务绿色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开放发展。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的犯罪活动,服务共享发展。  

  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   

  主动回应人民平安需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贯彻反腐败总体部署,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审判不公、监管违法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更加注重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下级检察院班子建设的协管力度,提高基层检察院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效能。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对宁乡县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和支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查办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和问题,建设一支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