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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件管理现代化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时间:2023-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体:        】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调研组赴湘调研

52224日,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率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调研组,围绕“加强案件管理、提升办案质效”调研主题,深入湖南省检察院、长沙市检察院、益阳市检察院、常德市武陵区检察院开展实地调研,并就案件流程监控实质化等内容与基层干警进行深入交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固陪同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谈固汇报了湖南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就“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运用”等调研内容开展湖南探索的相关情况。

“现行流程监控工作规定中对情节轻微、较重、严重情形没有明确区分,希望出台相应的认定标准。”

“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信息化程度不高,跟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对接都在线下,还不能实现信息共享、线上运行,希望相关软件能够尽快研发。”

……

调研中,各市州检察院分管案件管理工作的领导深入分析本地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向调研组提出工作建议。

申国军一边听汇报,一边和与会同志互动交流,并就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回应。他指出,湖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整体处于全国前列,已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特别是“日清、周提、月结、季讲、年考”常态化的监管机制被最高检向全国推介,质量评价指标运用合理,以融合监督的方式基本做到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

申国军强调,要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是指方向的,是检察长、院党组掌握宏观办案情况的重要工具之一,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但不能期待单靠它解决所有问题。要处理好评价指标运用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不捕率、不诉率等中性指标,要在“中性”上做文章,将它和其他指标作组合评价。对于通报值指标,只要达到通报值,原则上不排名;没有通报值的指标也要遵循办案规律科学运用,避免形成不健康的“争先”“恐后”。要坚持实事求是,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解决“反管理”问题。要加强数据质量监管,把虚高的数据压下去,把注水数据里的“水分”挤出来,切实防止数据“好看”、效果不好、评价走形的问题出现。要通过案件管理工作提高办案质效。案件管理工作是服务科学决策的,提高办案质效,既要重视案件办理,也要重视案件管理。司法责任制的落实要靠管理,既要有业务条线的纵向管理,也要有案件管理部门的专门管理,切实把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调研期间,申国军还应邀以《推进案件管理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为题给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人员作专门辅导,全面阐述新时代推进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理念、方法路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解答了案件管理工作实践中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