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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述职晒成绩 锚定目标争第一

时间:2023-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体:        】

为落实对检察人员考核全员全面全时的要求,加强检察队伍精细化管理,根据《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评议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每次从全院非员额检察官院领导、各级调研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现场口头述职,未被抽取的相关人员需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原则上两年内,所有人员均要参加至少1次现场口头述职。

712日,长沙市检察院举行首次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述职评议大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和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幸福主持会议。

会上,长沙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薛乐基等16名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上台述职,总结自身政治建设和上半年履职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工作打算,并现场接受全体检察人员和书记员评议打分。

余湘文指出,开展全员述职评议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抓好科学管理、选贤任能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长沙市检察机关创造性开展员额检察官述职评议,进一步压实了办案主体司法责任,调动了争先创优积极性,推动检察业务考评连续17个月稳居全省第一。把述职评议工作覆盖到全类别检察人员,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检察人员考核体系,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激励全体检察人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更高履职质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压实责任链条,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全员述职评议工作,做到述职报告实事求是、履职评价客观公正。要强化结果运用,把述职评议考核成果运用到实际中去,作为引导检察人员争先创优的重要措施,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重要参考,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共同推动形成“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的生动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沙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