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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评议添动力,履职尽责勇担当

时间:2023-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体:        】

为落实对检察人员考核全员全面全时的要求,加强检察队伍精细化管理,根据《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评办法(试行)》要求,每半年从全院聘用制书记员中抽取1/4的人数现场口头述职,两年内全员至少上台口头述职一次,未被抽取的相关人员需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并结合日常评价、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激励加分等,对聘用制书记员进行综合打分测评。

720日,长沙市检察院举行首次聘用制书记员述职评议大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和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会议,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薛乐基主持会议。

会上,17名聘用制书记员依次上台述职,总结自身政治建设和上半年履职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工作打算,并现场接受全体检察人员和书记员评议打分。

余湘文指出,去年以来,长沙市检察机关陆续开展了对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的按季度述职评议工作,对聘用制书记员开展述职评议,补全了长沙检察全员全面全时考核评价体系的最后一块拼图,这是对市委“服务水平提高年”“能力素质提高年”活动的自觉落实,是深化科学管理的自我加压,有利于激发全体聘用制书记员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同心协力“争第一、创先进、树品牌”。他要求,要深化责任落实,高质效开展好聘用制书记员考评工作,统筹填好考核“三张表”,实事求是述职,客观公正评价,把优秀票投给实干者,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要注重考核实效,把平时考核工作的成果运用到实际中去,与个人晋级表彰挂钩,与个人收入待遇挂钩,通过抓实全院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激励全体检察人员积极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沙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