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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庭审进校园 以案释法零距离

时间:2023-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体:        】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群体拒毒防毒意识和学法守法能力,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养,营造全民禁毒氛围。1130日,长沙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把一起贩卖毒品上诉案的庭审“搬”到了长沙某大学,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该校师生20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

本案上诉人张某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一审判决认定,202334日,张某某受他人委托,通过软件联系上线购买大麻10克,贩卖后从中获得大麻1.5克,后被抓获归案。202388日,岳麓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一审宣判后,张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长沙市检察院指派2名检察员出席法庭,依法讯问了上诉人张某某,就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及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综合发表了意见,并针对张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毒品代购、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检察机关建议法庭综合本案事实、情节及各原审被告人、上诉人的实际情况,依法判处。上诉人张某某作了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过程中,检察员结合本案的事实,从剖析本案发生的原因、教训、毒品的危害以及本案带给我们的启示等方面,向现场旁听的大学生开展了普法教育:上诉人张某某系重点大学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原本拥有光明的前途,但其行为不仅导致了毒品的流通扩散,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也可能影响自己美好的前程,辜负学校和家人寄予的厚望。希望广大青年学生知法守法、从我做起、洁身自好、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要因图一时之乐,染上吸毒劣习,进而走上犯罪的歧途。庭审结束后,现场还进行了互动交流。

一场真实的庭审,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不仅增强了学生们的防毒拒毒意识,同时也达到了普法与警示教育的效果。此次“庭审进校园”公开庭审活动是长沙市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禁毒普法“五进”活动的重要内容,将公开庭审与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和校园法治宣传深度融入,把庭审“搬”进校园,让广大师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不仅激发了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利于规范同学们的日常行为,减少在校学生违法行为,使同学们远离犯罪,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