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确定刘晓燕等8名同志为拟调入对象,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选调
岗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原工作单位
司法行政人员
刘晓燕
女
1986.01
硕士 研究生
法学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
粟 雯
1985.06
本科
对外汉语
怀化市中方县公安局
柏纯洁
男
1988.10
法律硕士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
刘 双
1983.03
法律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助理1
夏辉平
1982.12
经济法
益阳市安化县人民检察院
陈清云
1991.05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
助理2
孙卫晓
1985.1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 峥
1983.06
公示时间:
2017年10月19日至25日
受理部门及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0731-88628398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731-88628246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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